腧穴學總論
大綱要求我們在這部分主要掌握四部分的內容:腧穴的分類,腧穴的主治特點和規律,特定穴,腧穴的定位方法。
一、腧穴的分類
分類:十四經穴、奇穴、阿是穴
1.十四經穴:是腧穴的主要部分,屬于十二經脈和任、督脈的腧穴,有固定的名稱和位置,具有主治本經病癥的作用。共有361穴。
2經外奇穴:有一定的名稱和明確的位置,但未歸入十四經穴,主治范圍較單純,對某些病有特定療效。比如印堂,對鼻淵,神志疾病有特定的治療作用。共有48穴。
3 阿是穴:既無具體的名稱,又無固定的位置,而是以壓痛點或其他反應點作為針灸施術的部位,叫作“阿是穴”,又稱“天應穴”、“不定穴”、“壓痛點”。
二、腧穴的主治特點和規律
(一):主治特點
1. 近治作用:治療該穴所在部位及鄰近組織、器官的病證。是“腧穴所在,主治所在”規律的體現。如眼區及其周圍的睛明、承泣、攢竹、瞳子髎等經穴均能治療眼疾;胃脘部及其周圍的中脘、建里、梁門等經穴均能治療胃痛;膝關節及其周圍的鶴頂、膝眼等奇穴均能治療膝關節疼痛;阿是穴均可治療所在部位局部的病痛等。
2.
遠治作用:具有治療其遠隔部位的臟腑、組織器官病癥的作用。十四經穴,尤其是十二經脈在四肢肘膝關節以下的腧穴,遠治作用尤其突出。比如像合谷穴治療牙痛就是發揮的遠治作用。這是“經脈所感,主治所及” 規律的體現。
3.特殊作用:
(1)雙向良性調整作用。如腹瀉時針天樞穴可止瀉,便秘時針天樞穴可以通便。
(2)相對的特異性。如大椎穴退熱、至陰穴矯正胎位、膽囊穴治療膽絞痛等。
(二):主治規律
腧穴(主要指十四經穴)的主治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主要有分經主治和分部主治。大體上,四肢部經穴以分經主治為主,頭身部經穴以分部主治為主。
1.分經主治規律
分經主治,是指某一經脈所屬的經穴均可治療該經循行部位及其相應臟腑的病證。古代醫家在論述針灸治療時,往往只選取有關經脈而不列舉具體穴名,即所謂“定經不定穴”。后世醫家在針灸治療上有“寧失其穴,勿失其經”之說。
另外,十四經脈既具有各自的分經主治規律,同時又在某些主治上有共同點。如任脈有回陽、固脫及強壯作用;督脈穴可治療中風、昏迷、熱病、頭面病;而二經穴均可治療神志病、臟腑病、婦科病。總之,十四經腧穴的分經主治既各具特點,又具有某些共性。,
手三陰經
經名
|
本經主治特點
|
二經相同主治
|
三經相同主治
|
手太陰經
|
肺、喉病
|
|
胸部病
|
手厥陰經
|
心、胃病
|
神志病
|
手少陰經
|
心病
|
手三陽經
經名
|
本經主治特點
|
二經相同主治
|
三經相同主治
|
手陽明經
|
前頭、鼻、口、齒病
|
|
咽喉病,熱病
|
手少陽經
|
側頭、脅肋病
|
目病、耳病
|
手太陽經
|
后頭、肩胛病,神志病
|
足三陽經
經名
|
本經主治特點
|
三經相同主治
|
足陽明經
|
前頭、口齒、咽喉病,胃腸病
|
眼病、神志病、熱病
|
足少陽經
|
側頭、耳病,脅肋病
|
足太陽經
|
后頭、背腰病(背俞并治臟腑病)
|
足三陰經
經名
|
本經主治特點
|
三經相同主治
|
足太陰經
|
脾胃病
|
前陰病,婦科病
|
足厥陰經
|
肝病
|
足少陰經
|
腎病、肺病、咽喉病
|
任督二脈
經名
|
本經主治特點
|
三經相同主治
|
任 脈
|
回陽、固脫,有強壯作用
|
神志病、臟腑病、婦科病
|
督 脈
|
中風、昏迷、熱病、頭面病
|
2.分部主治規律
分部主治,是指處于身體某一部位的腧穴均可治療該部位的病證,即腧穴的分部主治與腧穴的局部治療作用有相關性。如位于頭面、頸項部的腧穴,以治療頭面五官及頸項部病證為主,后頭區及項區穴又可治療神志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