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無窮級數
一、數項級數
(一)常數項級數的概念和性質
1 .常數項級數的概念
數列 u n( n = 1 , 2 , …)的各項依次相加的表達式稱為無窮級數,第n項un稱為級數的一般項或通項,前n項之和 sn =稱為級數的部分和。若 = s存在.則稱級數收斂,并稱級數的和為s ; 若不存在,則稱級數發散 。 當級數收斂時, rn =稱為級數的余項,有= 0 。
2 .常數項級數的性質
( 1 )若 = s,則= k=ks ( k為常數);
( 2 )若=s,則vn =t, 則 (unvn) =vn =s t;
( 3 )收斂級數加括號后所成的級數仍收斂于原來的和;
( 4 )在級數中改變有限項,不影響其收斂性;
( 5 )若級數收斂,則= 0;反之,不一定成立。
3 .典型級數
( l )幾何級數aqn-1,當q < 1 時,收斂于,當q 1 時,級數發散;
( 2 ) p-級數(p > 0 ) ,當p > 1 時,級數收斂,當0<p 1 時,級數發散.
(二)常數項級數的審斂法
1 .正項級數審斂法
若級數,其中un0 ( n=1 , 2 , … ),則稱級數為正項級數。
( l )收斂準則:正項級羚收斂的充分必要條件是其部分和有界。
( 2 )比較審斂法:設、vn為正項級數,對某個 n > 0 ,當n> n 時, 0uncvn( c > 0 為常數)。若vn收斂,則收斂;若發散,則vn發散。
比較審斂法的極限形式:若=l(vn0 ) ,則當0< l <十 時,和vn同時收斂或同時發散。
( 3 )比值審斂法:設為正項級數,若 = l ,則當l < l 時,級數收斂;當 l > 1 或 l = +時,級數發散;當 l = 1 時,級數可能收斂也可能發散。
( 4) 根值審斂法:設為正項級數,若= l,則當l < l 時,級數收斂;當 l > 1 或 l = + 時,級數發散;當 l = 1 時,級數可能收斂也可能發散。
2 .任意項級數審斂法
若級數,其中un(n = 1 , 2 , … )為任意實數,則稱級數為任意項級數。若級數的各項正負交替出現,即可寫作(-1)nun(un > 0 )或(- l ) n+ l un(un> 0 ) ,則稱級數為交錯級數。
若級數為任意項級數,而級數un收斂,則稱級數絕對收斂;若收斂,而un發散,則稱級數條件收斂。
( l )萊布尼茲判別法:若交錯級數(- l ) n u n( u n> 0 )滿足: 1 )u n u n+1(n= 1 , 2 … ) ; 2 ) u n = 0 ,則級數(- 1 )nun收斂,且有余項rn u n+1(n= 1 , 2, …)
( 2 )若任意項級數絕對收斂,則該級數收斂。
( 3 )設為任意項級數,若 = l (或= l ) ,則當l < 1 時,級數絕對收斂;當 l > 1 或 l = + 時,級數發散;當 l = 1 時,級數可能收斂也可能發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