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開標的程序和內容(4步)
(1)密封情況
檢查當眾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檢查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進行。如果招標人委托了公證機構對開標情況進行公證,也可以由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如果投標文件未密封,或者存在拆開過的痕跡,則不能進入后續的程序。
(2)拆封當眾拆封所有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對所有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收到的合格的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當眾拆封。
(3)唱標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唱標,即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4)記錄并存檔
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場制作開標記錄,記載開標時間、地點、參
與人、唱標內容等情況,由參加開標的投標人代表簽字確認,開標記錄應作為評
標報告的組成部分存檔備查。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中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應在開
標時制作開標記錄,并在開標后2日內通過《中國國際招標網》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