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事主體:
是指依法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1)自然人。自然人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平等)和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通則》根據行為人年齡與智力狀況的不同,將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類:
①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
②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③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民事主體:依法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主體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
自然人范圍
|
1、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
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1、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1、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
2、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
特點
|
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
|
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
2)法人。《民法通則》第36條規(guī)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①法人的特征。法人具有的基本特征:
a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
b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
c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社會組織。
d法人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社會組織。
②法人的分類。我國民法通則根據法人設立的宗旨和所從事的活動的性質將法人分為兩類:一是企業(yè)法人;二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后者又稱為非企業(yè)法人。
③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不是自然能力,而是法律所賦予的一種資格。《民法通則》第36條明確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社會組織。
◆法人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取得獨立的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或資格。法人作為民事主體之一,除了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之外,還必須有民事行為能力。《民法通則》第36條肯定了法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是指法人在自己權利能力的范圍內,對于自己所為的違法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或資格。
◆企業(yè)法人是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在現代企業(yè)制度中,企業(yè)法人又可分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機關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行政權力,以國家財政預算作為獨立的活動經費,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
◆事業(yè)單位法人是指從事非營利性的、社會公益事業(yè)的各類法人,如從事文化、教育、衛(wèi)生、體育、新聞、出版等公益事業(yè)的單位。
◆社會團體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組成,從事社會公益、文學藝術、學術研究、宗教等活動的各類法人。社會團體包括的范圍十分廣泛。如人民群眾團體、社會公益團體、文學藝術團體、宗教團體等。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