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的編制方法是根據初步設計深度和要求明確的程度來確定的。主要有預算單價法、擴大單價法、設備價值百分比法和綜合噸位指標法。
a.預算單價法。當初步設計較深,有詳細的設備清單時,可直接按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單價編制安裝工程概算,概算編制程序基本同于安裝工程施工圖預算。
b.擴大單價法。當初步設計深度不夠,設備清單不完備,只有主體設備或僅有成套設備重量時,可采用主體設備、成套設備的綜合擴大安裝單價來編制概算。
c.設備價值百分比法,又叫安裝設備百分比法。當初步設計深度不夠,只有設備出廠價而無詳細規格、重量時,安裝費可按占設備費的百分比計算,其百分比值(即安裝費率)由主管部門制定或由設計單位根據已完類似工程確定。該法常用于價格波動不大的定型產品和通用設備產品。
d.綜合噸位指標法。當初步設計提供的設備清單有規格和設備重量時,可采用綜合噸位指標編制概算,其綜合噸位指標由主管部門或由設計院根據已完類似工程資料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