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保險安排
①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工程保險一般可以由所有人或總承包人投保,由哪方投保,會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寫明。所有工程建設項目的最終受益方——所有人投保可以使其對工程保險的成本、執行情況等加以控制。而承包人是工程項目建設的實施方,對工程建設更加了解,由其投保,辦理保險投保和索賠手續等更加直接和便利。國際上保險費列人工程合同承包價,由承包人投保的情況比較多。
無論哪方投保,一般情況下,均應把對方及工程其他相關方(如分包商)列為共同被保險人:由承包人投保的情況下,所有人一般會對保險條件提出明確的要求,保險合同簽訂、變更等都須征得所有人的同意。
②保險方案的確定。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在通用保險合同范本基礎上,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設計制訂出最符合工程需要的保險方案。
③保險費率和保險費。保險費率是保險的單位成本,保險費即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率的乘積。影響保險費率的因素主要包括:工程性質、施工難度、工程各關系方的資質、工程所處的地理位置、施工現場的條件、工期長短及施工安裝季節、免賠額的高低,等等。
④保險公司的選擇。在選擇保險公司時,除了保險費因素外,還應充分考慮保險公司的實力和資質,考察其財務狀況、償付能力、類似項目的承保理賠經驗、人員的專業技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