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完備性分析。合同的完備性包括合同文件完備性和合同條款完備性兩個方面:
①合同所包括的各種文件齊全,一般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函、投標書、工程設計、規范、工程量清單和合同條款等。
②對各有關問題進行規定的條款要齊全。若采用標準合同文件,如fidic合同條款,雖然其通用條款部分條款齊全,對于一般的工程項目而言,內容已較完整,但對于某一特定的工程,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合同雙方的特殊要求,還必須補充合同專用條款。若未采用標準合同文本,則應以標準文本作樣本,對照所簽合同,尋找缺陷,補齊必需的條款。若尚無標準合同文本,如聯合體協議、勞務合同,則須收集實踐中的同類合同文本,并作相互補充,以保證所簽合同的完備性。
3)合同公平性分析。合同公平性分析主要是指合同所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對等、平衡和制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具體分析:
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公平合理的。某些顯失公平或免責條款,顯然違反了公平原則,應予以刪除或修改。
②合同規定一方的權力,則同時應考慮到該權力應如伺制約,有無濫用該項權力的可能,行使該權力應承擔的責任等。
③合同規定一方一項義務,則也應規定其有完成該項義務所必需的相應權利,或由此義務所引申出的權利。
④合同規定一方一項義務,還應分析承擔這一項義務的前提條件,若此前提由對方提供,則應同時規定為對方的一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