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①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于2010年10月27日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65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意,準予發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② 法的效力: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③ 命名特點:一般情況下,法律以“xx法”的形式命名,行政法規以“xx條例”的形式命名,部門規章以“xx辦法”或者“xx規定” 的方式命名。
例1:《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屬于法律中的( )。
a.規章 b.地方性法規 c行政法規 d單行條例
例2.( 2008)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法律的效力低于( )。
a.部門規章 b.司法解釋 c.行政法規
d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