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銀行監管與市場約束
8.1銀行監管
學習目的
◆了解銀行監管的目標、原則和標準,掌握銀行風險監管的理念、指標體系和關注要點
◆了解并掌握市場準入、資本監管、監督檢查和風險評級的四種主要監管方法
◆了解我國銀行監管的法規體系和相關規定,以及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銀行監管的最佳方法
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明確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市場約束三大支柱。
各國政府及監管機構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并深化銀行監管,主要因為:
(1)銀行業為各行業廣泛提供金融服務。
(2)銀行普遍存在通過擴大資本規模來增加利潤的發展沖動。
(3)存款人與銀行的關系屬于特殊的債權人與債務人關系,而兩者所掌握的信息是極不對稱的。
(4)風險是銀行體系不可消除的內生因素,銀行機構正是通過管理和經營風險獲得收益。
(5)銀行業先天存在壟斷與競爭悖論。
8.1.1 銀行監管的內容
1.銀行監管的目標、原則和標準
(1)銀行監管的目標
國際目標: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我國:促進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維護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同時,保證銀行業公平競爭,提高銀行業競爭能力。
銀監會提出的具體目標:
①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保護廣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費者的利益;
②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增進市場信心;
③通過金融、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相關信息的披露,增進公眾對現代金融的了解;
④努力減少金融犯罪,維護金融穩定。
(2)銀行監管的基本原則
銀行監管的基本原則:依法、公開、公正、效率。
①依法。監管行為的法律性質它是一種行政行為.依法行政是有效實施監管的基本要求。
②公開。保持適當的透明度,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監管的立法和政策標準公開; 第二,監管執法和行為標準公開;第三,行政復議的依據、標準、程序公開。
③公正。平等對待所有參與者。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實體公正,要求平等的對待監管對象; 第二,程序公正,要求所有的商業銀行監管應該履行法定的完整程序。
④效率。既要實現監管目標,又要降低監管成本。
(3)銀行監管理念和標準
1)監管理念: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提高透明度
2)良好銀行監管的標準:(共6條)
① 促進金融穩定和金融創新共同發展
② 努力提升我國銀行業在國際金融服務中的競爭力
③ 對各類監管設限做到科學合理,有所為有所不為,減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④ 鼓勵公平競爭,反對無序競爭
⑤ 對監管者和被監管者,都實行嚴格、明確的問責制
⑥ 高效、節約的使用一切監管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