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一、信用風險
定義: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影響金融產品價值,從而給債權人或金融產品持有人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傳統上,信用風險是債務人未能如期償還債務而給經濟主體造成損失的風險,又稱為違約風險。
然而,隨金融市場發展和對信用風險的深入認識,當債務人或交易對手的履約能力不足即信用質量下降時,市場上相關資產價格也會降低,導致信用風險損失,例如交易對手信用評級下降等。
對大多數商業銀行來說,貸款是最大、最明顯的信用風險來源。信用風險既存在于傳統的貸款、債券投資等表內業務中,也存在于信用擔保、貸款承諾、衍生產品交易等表外業務中。信用風險對基礎金融產品和衍生產品的影響不同。對基礎金融產品(如債券、貸款)而言,信用風險造成的損失最多是債務的全部賬面價值;而對于衍生產品而言,對手違約造成的損失雖然會小于衍生產品的名義價值,但由于衍生產品的名義價值通常十分巨大,因此潛在的風險損失不容忽視。
結算風險是一種特殊的信用風險,指的是交易雙方在結算過程中,一方支付了合同資金而另一方發生違約的風險,例如1974年德國赫斯塔特銀行破產案,該行的破產促成了國際性金融監管機構——巴塞爾委員會的誕生。
信用風險雖然是商業銀行面臨風險中最重要的風險種類,但其在很大程度上由個案因素決定,與市場風險相比,信用風險的觀察數據少且不易獲取,具有明顯的非系統性風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