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識圖
一、制圖工具與制圖標準 (一)傳統的制圖標準
傳統的制圖工具
一、制圖工具與制圖標準
(二)建筑制圖標準
比例與圖名
比例應書寫在圖名的右方,字號比圖名小一或二號;
圖名下方畫一條粗實線,其粗度與本圖中的粗實線一致;也可將此線劃到比例數字;
優先選用的比例;
1.1.3比例
圖線用法規定
1.1.4字體
工程圖中的文字,必須遵循下列規定
字體工整、筆畫清楚、間隔均勻、排列整齊。
字體的號數用字體的高度(h)表示;字體高度的公稱尺寸系列為:1.4,2.5,3.5,5,7,10,14,20(mm)
漢字應寫成長仿宋體
字母和數字應寫成time字體
1.1.6尺寸標注
1.基本規則
(1)工程形體的真實大小應以圖樣上所注的尺寸數值為依據,與圖形的大小及繪圖的準確度無關。
(2)圖樣中的尺寸,以毫米為單位時,不需標注計量單位的代號或名稱,如采用其它單位,則必須注明相應的計量單位的代號或名稱。
(3)圖樣中所標注的尺寸,為該圖樣所示工程形體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則應另加說明。
(4)工程形體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標注一次,并應標注在反映該結構最清晰的圖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