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建設項目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建設項目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對于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