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如戰場
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
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 ——《孫子兵法》
同學,你準備好了嗎?
只有知道怎么考;才能清楚怎么學
必須總結考什么;才能堅定學什么
不知道怎么考就學 —— 無的放矢
不知道考什么就考 —— 十面埋伏 —— 魏 星
本講內容
考試介紹
教材分析
考點講解
備考策略
課程設置
1.考試性質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考試科目
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注: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游、建筑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考生可從中任選1個專業或子專業報考。
3.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2)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統一持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考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4.考試時間及形式
例如:2014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2014年11月1日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5.教材信息
出版社:
中國人事出版社
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組織編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
6.考試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