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審計組織與審計法律責任
內容與重點
一、國家審計機關:國家審計機關設置、基本任務、職責和權限;國家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國家審計機關管轄范圍.
二、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職責和權限;內部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社會審計組織:社會審計組織的設置和權限;社會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防范法律責任風險的對策:防范審計人員法律責任風險的對策
第一節 國家審計機關
知識點一、國家審計機關設置(p29)
(一)立法型——隸屬國家立法部門:如美國、英國、加拿大的國家審計機關等
(二)司法型——審計機關具有司法性質,其官員享有司法地位和權利:如法國、意大利、西班牙的國家審計機關等
(三)行政型——隸屬國家行政部門:如中國的國家審計機關等
(四)獨立型——獨立于議會、政府、司法機構之外,直接對法律負責,由國家首腦領導:如日本、韓國的國家審計機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