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統計法基礎知識
重點:
1.統計法廣義與狹義的區別
2.統計法的兩個特點
3.統計法的兩方面作用
難點:
統計法的兩個特點、兩方面的作用
第一節 統計法的基本含義
知識點一:統計法的含義
統計法是調整統計部門在管理統計工作、進行統計活動過程中與其他相關方面發生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稱。它是由國家制定的關于統計活動的行為準則。
具體地說,統計法規定了統計的組織實施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在統計活動、統計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包括統計行政機關的職權、職責,統計調查者的職責、職權,統計調查對象的權利、義務,違反統計法的規定或不履行職責、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例題· 判斷題】統計法僅是調整統計部門在管理統計工作中與其他相關方面發生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稱。它是由國家制定的關于統計活動的行為準則。()
答案:錯誤
解析:統計法是調整統計部門在管理統計工作、進行統計活動過程中與其他相關方面發生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稱。它是由國家制定的關于統計活動的行為準則。
【例題· 多選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所調整的在統計活動、統計管理工作中形成社會關系包括( )。
a.統計行政機關的職權、職責
b.民間統計調查機構的職權、職責
c.統計調查者的職責、職權
d.統計調查對象的權利、義務
e.違反統計法的規定不履行職責、義務承擔的法律責任
答案:acde
【例題· 單選題】《統計法》規定的統計的組織實施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與統計調查對象在統計活動 統計調查中形成的社會關系中,不包括( )
a.統計行政機關和統計工作人員的職權、職責
b.統計行政機關和統計工作人員的民事權利、義務
c.統計調查對象的權利、義務
d.違反統計法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答 案:b
知識點二:統計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狹義的統計法僅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廣義的統計法則包含了所有規范統計活動的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1.統計法不是統計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等的簡單羅列,而是一個有機的體系。
2.統計法作為我國行政法的一個組成部分,有自己特定的調整對象、原則、特點和作用,是一門獨立的分支學科。
[例題·單選題]狹義的統計法指( )
a.《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b.《中華人民共和周統計法實施細則》
c.《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
d.《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答案:a
解析:狹義的統計法僅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