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版物復制之前,精神產品生產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七項:
第一,信息采集。這是編輯人員對社會上各種信息的收集、處理。
第二,選題策劃。這是編輯人員依據一定的方針和主客觀條件,開發出版資源、設計選題的創造性活動。
第三,組稿。這是發現、選擇、組織作者完成作品創作的活動。
第四,審稿。這是對稿件進行審讀、評價,決定取舍,并對需要修改的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和建議的活動。
第五,編輯加工整理。這是對已決定采用的稿件作修改潤飾和規范化處理的活動。
第六,整體設計。這是對出版物載體的藝術性、工藝性設計。
第七,審定發稿。這是將編輯加工整理好的稿件經審定后發往相關職能部門安排制作和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