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貸款申請受理和貸前調查
第一節 借款人
本節要求:掌握借款人應具備的資格和基本條件;理解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知識點一、借款人應具備的資格和條件
1.借款人應具備的資格
公司信貸的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
2.借款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固定資產貸款借款人
①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
②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
③借款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
④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⑤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⑥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并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流動資金貸款借款人
①借款人依法設立;
②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③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④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⑤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3.借款人應符合的要求
“誠信申貸”的基本要求
①借款人恰守誠實守信原則,按照貸款人要求的具體方式和內容提供貸款申請材料,并且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②借款人應證明其設立合法、經營管理合規合法、信用記錄良好、貸款用途以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等。
借款人的主體資格要求
①企業法人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和有效年檢手續;事業法人依照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
②特殊行業須持有相關機關頒發的營業或經營許可證;
借款人經營管理的合法合規性
借款人的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符合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和公司章程;新建項目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
借款人信用記錄良好
借款人通過貸款卡或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查詢未發現有貸款逾期、欠息、五級分類為不良貸款、被起訴查封等情況,長期遵守貸款合同,誠實守信。
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借款人必須以真實有效的商務基礎合同、購買合同或其他證明文件為依據,說明貸款的確切用途和實際使用量。一般情況下,通過正常經營活動所獲取的現金流量是貸款的首要還款來源。
知識點二、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的權利
(1)可以自主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并依條件取得貸款。
(2)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
(3)有權拒絕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條件。借款人應承擔的義務及責任應在貸款合同中載明。如在合同以外附加條件,借款人有權拒絕。
(4)有權向銀行的上級監管部門反映、舉報有關情況。
(5)在征得銀行同意后,有權向第三方轉讓債務。
【例題 多項選擇題】借款人的權利包括( )。
a.可按國家計劃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并依條件獲得貸款
b.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
c.有權拒絕借款合同外的附加條件
d.有權向銀行上級監管部門反映、舉報有關情況
e.有權自行向第三方轉讓債務
答案:bcd
解析:借款人可自主向主辦銀行或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并依條件獲得貸款,而非按國家計劃。故a選項不符合題意。借款人向第三方轉讓債務前,必須征得銀行同意。故e選項不符合題意。
2.借款人的義務
(1)應當如實提供銀行要求的資料 (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應當向銀行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賬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銀行的調查、審查和檢查。對此,借款人應積極配合。
(2)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3)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4)應當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
(5)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6)有危及銀行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時,應當及時通知銀行,同時采取保全措施。
【例題 判斷題】借款人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取得銀行的同意。( )
答案:√
解析: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