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三:國內貿易的支付工具與貨物交付 (常考點)
(1)國內貿易中常見的支付工具包括:
匯票(出票人簽發) |
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一定期限內,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 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 |
本票(銀行簽發) |
我國票據法第73條規定本票的定義是: 本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第2款接著規定,本法所指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不包括商業本票,更不包括個人本票。 |
支票(自我簽發) |
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
電匯 |
電匯是匯款人將一定款項交存匯款銀行,匯款銀行通過電報或電傳給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匯入行),指示匯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一種匯款方式。 |
即期信用證 |
即期信用證是指受益人根據信用證的規定,可憑即期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收取貨款的信用證。其特點是受益人收匯安全迅速,有利于資金周轉。 |
銀行保函 |
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定承擔絕對付款責任。 銀行保函適用于一切存在付款行為的商品貿易、技術勞務貿易、工程項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