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熟悉考試
一、經濟師考試簡介
“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置三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經濟專業高級資格。參加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力資源勞動社會保障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二、關于考試政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力資源勞動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高、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三、考試時間
經濟師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報名時間一般在6月至7月
2013年考試時間初步定在11月2日,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中級)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