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問題
1.氨制冷站在施工前還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書面告知)
2.簡述液氨罐運輸中被劃傷,建設單位委托安裝公司對其進行補焊不合理的理由。應怎樣處理比較妥當?
3.300t吊車在現場安裝完畢就能投入使用嗎?說明理由。監理單位要求提供哪些資料?
4.項目部在氨制冷系統強度試驗后即進行試運轉是否妥當?為什么?
三、分析與參考答案
1.因為氨制冷站的氨管道屬輸送有毒介質管道,且高壓部分的工作壓力為1.6mpa,屬于壓力管道;液氨儲罐的工作壓力為1.6mpa,屬于壓力容器,應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辦理書面告知手續,否則不得開工。施工前還需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設區的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2.因為安裝公司只有壓力容器安裝資質,壓力容器出現損壞,應由原制作單位前來處理。安裝公司不可以進行補焊。
3.不能。因為吊車現場安裝完畢后,必須對吊車的所有性能如回轉、變幅、行走、額定負荷時的起吊落鉤、限位裝置的可靠性、安全報警系統的靈敏準確性等進行全面的檢驗、試吊、考核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監理單位要求提供的資料有:產品合格證、備案證明、吊車司機上崗證。
4.不妥當。氨氣屬有毒氣體,氨制冷系統壓力實驗完畢,必須進行氣密性試驗、抽真空試驗和充氨檢漏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向系統充氨,進行試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