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師考試
1、考試介紹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屬于標準考試,通過考試成績合格的學員,可以獲得相應級別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表明該學員具備擔任相應級別的經濟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水平和能力,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該合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統一持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考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