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考試,每年在全國范圍內舉行一次。
該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任意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考試合格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并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經注冊后方可以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注冊以及注冊后的執業、繼續教育及其監督管理,依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
考試科目包括4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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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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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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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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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的考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試題包括單項選擇題7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15題,每題2分。多項選擇題錯選不得分;漏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