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工程接地體
連接應牢固可靠,應用搭接焊接,接地體采用扁鋼時,其搭接長度為扁鋼寬度的兩倍,并有三個鄰邊施焊,若采用圓鋼,其搭接長度為圓鋼直徑的6倍,并在兩面施焊,接地體連接的焊縫處應飽滿并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不得有夾渣、咬肉、裂紋、氣孔等缺陷,接地體連接完畢后,應及時進行測量接地電阻,其值應符合規定要求。
4.施工技術交底要求包括:
(1)建立技術交底制度 (2)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
(3)分層次與分階段進行 (4)施工作業前進行
(5)交底內容體現工程特點(6)完成技術交底記錄
(7)確定施工技術交底次數(8)施工技術交底應注意事項
項目部施工作業前僅對分包負責人進行了一次口頭交底是不對的,交底需要層次與分階段進行,直到交底到施工操作人員,并且參加施工技術交底的人員必須簽字,做好書面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