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簽章規定:
(1)單位、銀行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單位銀行簽兩章,單位法人兩不忘)
(2)個人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個人本名的簽名“或者”蓋章。
4.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金額等應當規范。 出票日期規范要求:
(1)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出票日期要大寫)
(2)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當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當在其前加“壹”。
(月為“壹”、“貳”和“壹拾”,一到九日與逢十,以上兩項要加“零”)(十一十九要加“壹”)
【解釋】考生應掌握“1月18日”、“10月20日”的具體寫法,注意單選題。
理解記憶口訣:
月為“壹”、“貳”和“壹拾”,
一到九日與逢十,
以上兩項要加“零”
十一十九要加“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