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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目錄
01政策變動 權威解讀
02考試信息了解詳情
03授課思路學習方法
01政 策變 動
考試名稱:由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cta)變成稅務師職業資格(ta)
報名條件:報考專業、學歷及工作年限有所放寬
科目名稱:《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變成《涉稅服務實務》、《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考試周期:由3年變成5年
組織管理:調整為由全國稅務師行業協會具體負責稅務師資格考試的實施工作
免試科目:可免試科目調整為《財務與會計》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之前《稅一》也可以)
02考 試信 息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2月20日
考試時間:2016年2月27日—28日
考試形式:計算機閉卷(機考)
考試周期:5年
考試時長:150分鐘/科
考試科目:五科,即:《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稅服務實務》
滿分:140分
教材信息? 《稅法一》
教材變動主要是以營改增內容為主
章節由原來的九章改為八章
即將營改增的內容與原增值稅的內容合并為一章
第一章 國際稅收部分調整
第二章 增值稅中增加營改增內容,稅收優惠有調整
第三章 消費稅目有調整
第四章 刪除已經營改增的“交通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相關內容,且部分稅目稅收優惠有調整
第六章 新增煤炭從價計資源稅的規定其他無實質變化
第五章 沒變化;第七、八章 基本無變化
教材重難點分析
1、稅法基本原理(稅收法律關系、實體法與程序法、稅法運行、國際稅法等)
2、增值稅(征稅范圍、稅率、增值稅的減免稅、增值稅應納稅額和一般計稅方法以及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退免稅)
3、消費稅稅目和稅率、自產自用和委托加工及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申報。
4、資源稅和車輛購置稅及關稅的相關知識
學習側重點
1、基本原理
2、具體運用
舉例說明
一般納稅人的認定范圍
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另有規定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注釋】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
【例題】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另有規定外,應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下列各項中應計入年應稅銷售額的有(? )。(2012年真題)
a、預售銷售額?
b、免稅銷售額????
c、稽查查補銷售額
d、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e、稅務機關代開票銷售額
【答案】bcde
【解析】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