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相關信息:
(一)政策變化
1.考試日期:2015年稅務師為2016年2月27-28日。2016年稅務師考試安排在11月份。
(提醒報名時間:2015年報名時間11月20日6:00至12月20日18:00)
2.考試形式:計算機閉卷(機考)
3.考試名稱:由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cta)變成稅務師職業資格(ta)
由執業資格考試調整為水平評價類的職業資格,是職稱的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其所承擔的涉稅鑒證和涉稅專業服務的職責不變, 含金量不減。稅務師職業資格既是畢業生進入涉稅服務行業的敲門磚,也是業內職場人士晉升的必要條件,還是設立稅務師事務所的必要條件,也是選拔優秀稅務干部及稅務專業人員的優先條件。
4.科目變化:《稅收相關法律》變成《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稅務代理實務》變成《涉稅服務實務》
雖然有部分科目的科目名稱有所改變,但考試內容相同,考試難度不變,并延續原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命題原則。
5.組織管理:由全國稅務師行業協會具體負責稅務師資格考試的組織和實施。
以往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負責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職責分工對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6.成績有效期:從三年變為五年。
二、教材結構與試卷分析
教材由四大板塊組成,即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訴訟法律制度,分為17章內容。
從以往試卷情況看,幾乎每年考試中教材各章均有試題,基本涵蓋了各章的主要內容,同時,重點章節分值一直比較高。具體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章盡管內容沒有變化,但考試大綱要求的政策法規截至2015年5月生效的法律。立法法改了,增加了設區的市的立法權,使得立法主體由原來的49個增至283個,體現在行政法的淵源上就擴大了,但教材沒改。按要求,考要考新法,除非出題老師回避這一問題。
注意:第六章民法基本理論表述變化很大主要是一些詞語表述的變化、民法的特征內容重新編寫、民法的基本原則內容的重新編寫;增加了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的內容,新增了權利主體的一節內容;增加了法律行為的效力樣態、法律行為的附款;
第八章債權法律制度新增了網絡侵權、違反安全、教育機構責任、產品責任、醫療損害責任、環境污染責任、高度危險責任、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物件損害責任“概念的界定”。
四、學習方法
( 一)全面掌握教材內容
要清楚,考試為機考,隨機出題,章章有題,不能挑肥揀瘦,不押寶。
單選-四選一,章章節節有題,零散,40分,不能輕視。
多選5個選項,選出2-4選項,少選得相應分數,要謹慎,30題共60分,對同學們要求很高。
綜合題是一道大題下面再出4-5小問題,進行單選或多選,40分,不能輕視。
為此,我們不押寶,同學們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合理掌握時間,把書中的知識踏踏實實經過一遍、兩遍乃至三遍的學習。150分鐘完成90道題,全面把握教材內容關鍵。
(二)關注重點內容
關注各篇、章的考題分值:
第一篇共5章 ,考試所占分值30分左右,占整個考試內容的分值的21.4%左右。
主要重點章的順序是第五、第四、第三章。
第二篇共6章, 所占分值70分左右 ,占整個考試內容的分值的50%左右。
得民商者得天下,50%的分數,民商法容易得分。要想短期超越自己,要加大對此部分的重視力度。
第三篇共3章 所占分值13分左右,占整個考試內容的分值的,9.3%左右。
重點在刑罰和涉稅犯罪法律制度上面。
第四篇共3章 所占分值27分左右,占整個考試內容的分值的,19.3%左右。
重點在行政訴訟法律制度上,占訴訟分數的一半左右。
(三)注意教材、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變化內容
教材內容的變化、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的變化都是容易出考題的內容。
(四)看書、看視頻、聽錄音、做練習相結合,爭取做到一章一練。
(五)基礎理論和案例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