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綜合題(共5題,100分。要求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指定區域內答題)
66. 審稿題:審讀短稿,按審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錯誤或缺漏。(本題20分)
我國的出版活動歷史悠久。早在紙張發明之前,就有雕版印刷的書籍。繼印刷術之后發明的紙張,使書籍有了新的載體材料,促進了出版活動的發展。在出版活動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我國曾出現各種類型的出版機構。到20世紀初葉,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世界書局成為我國出版業三大巨頭,北京成為我國的出版中心。但是,當時的出版物種類還不多,品種也較少。
現代出版物分為六大類。六大類出版物中,歷史最長的是圖書,在圖書以后出現的是報紙和音像制品,后來又出現了期刊、電子出版物和互聯網出版物。歷史最短的互聯網出版物與其他各類出版物的最大區別,在于內容信息和出版方式不同。例如,互聯網出版物在發行過程中隨時可以按需復制,而圖書的復制數量應在發行前確定。
出版物的生產由精神生產和物質生產兩個階段構成。精神生產過程生產出版物的內容,物質生產過程除了形成出版物的物質形式外,還能把精神生產勞動的價值轉移到出版物中。在出版物的物質生產過程中,編輯要進行創造性勞動,使作品得到優化和增值,具有更高的質量,從而更適合消費者的需求。可以說,自審稿起至樣品檢查止的編輯工作全過程,也是編輯充分展現自己的素質和能力的過程。
出版活動能夠對社會的發展產生很大影響。因此,我國出版工作的根本任務,是促進社會主義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這就要求從事出版活動應當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不追求經濟效益。出版單位必須堅持“規模效應第一”的原則,通過整體質量的不斷提高和精品出版物的不斷積累而擁有自己的“拳頭產品”,才能既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又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從而能夠持續發展。
67. 簡答題:根據所給材料回答問題。(本題20分)
某圖書出版社在2009年7月準備增補以下6個選題:
①《2009年熱力學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選》
②《澳門特別行政區大事記》(配光盤)
③《中俄邊界變遷研究》(附地圖)
④《現代人體美術作品選》
⑤《伊斯蘭教的形成與發展》
⑥《古今天象奇觀集萃》
選題①的書稿由熱力學會主編。理化編輯室主任看過稿件后,認為內容過于專深,本社編輯人員難以把握其知識的正確性,擔心難以保證圖書質量。于是熱力學會建議:由學會約請某大學物理系的一名副教授擔任該書稿的責任編輯,并由該系兩位教授負責完成復審和終審工作,出版社收到定稿作整體設計后就可安排印制,但是出版社沒有同意。
選題④的作者交稿時提出:出版社完成審稿和編輯加工后,由作者自行聯系印刷廠印制3?000冊,交出版社樣書30冊,其余由其自銷;作者除承擔印制費用外,再交給出版社3萬元,但是出版社也沒有同意。
問題一:
出版以上選題的圖書,出版社應分別辦理哪些手續?
問題二:
為什么出版社不能同意選題①主編單位熱力學會的建議?出版社如何處理才妥當?
問題三:
為什么出版社不能同意選題④作者的建議?出版社如何處理才妥當?
68. 計算簡答題:根據所給材料回答問題。(需計算后回答的問題須列出算式,小數保留2位。)(本題20分)
甲、乙合著一本書交A出版社出版,并告訴該書的責任編輯“我們已經商定所得稿酬按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個人所得稅由各人依法繳納”。
2008年2月該書出版,每冊定價28元,首次印5?200冊。2008年4月,A出版社根據合同約定,按8%的版稅率和4?000冊的保底銷售數及甲、乙商定的比例向兩人支付首印版稅。在A出版社通知領取首印版稅時,甲、乙提出兩個要求:一是他們還要付給該書序言作者丙一次性稿酬960元,故要求將該款從甲、乙的稅前版稅金額中扣除;二是甲、乙按出版合同約定要以優惠價購買該書100冊,他們希望用版稅轉付書款1?960元,并把這筆書款也從稅前版稅金額中扣除。
2008年10月,該書重印4?200冊。2008年12月結算版稅時,該書的累計銷售數為6?200冊。
問題一:
甲和乙的第一個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應如何處理?
問題二:
甲和乙的第二個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應如何答復?
問題三:
甲、乙分別可獲得稅前首印版稅多少元?
問題四:
甲、乙分別應為所獲首印版稅繳納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問題五:
2008年年底結算版稅時,甲、乙各可得稅前版稅多少元?
問題六:
2008年年底結算版稅時,甲、乙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69. 編輯加工題:閱讀分析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規范進行編輯加工。(本題18分)
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信息網絡著作權保護問題也日益顯得重要。將作品在網絡上傳播,涉及對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之一——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使用。
著作權人把自己的作品交給出版社以圖書形式出版,就意味著出版社已獲得了該作品的圖書版權,而出版社是否可以把該作品再用于網絡出版,取決于作品的表現形式是否適合在網絡上傳播。就是說,出版社如果要把本社已經出版的圖書再用于網絡出版,不須征得著作權人許可。至于作品在網絡上出版后出版者如何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則可以參考國家版權局的規定,不能由雙方自行簽訂出版合同約定,因為這是一種法定合理使用。
期刊出版單位享有法律賦予的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權利。就是說,只要著作權人事先沒有發表聲明禁止轉載或摘編,期刊就可以轉載或摘編任何已發表作品,且只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來源,不用征得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報酬。然而,期刊轉載或摘編已經在網絡上傳播的作品,應該事先征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報酬。
合法設立的網絡出版單位也享有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權利。這些單位如果要轉載或摘編報刊上的作品,需要事先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因為這也涉及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使。
70. 簡答題:根據所給材料回答問題。(凡要求作選擇回答的問題,應將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填寫在答題卡上的相應括號內。把錯項選入,該問題不得分;正確項少選,按所選的正確項數量得分。凡要求作陳述回答的問題,請將答案書寫在答題卡的相應區域。)(本題22分)
2005年7月,國外出版了俄文版紀實文學作品《赫魯曉夫的外交生涯》。我國甲出版社經與有關著作權人洽商后,于2005年12月取得了該書的中文翻譯權和簡化字版出版權,在當地版權局辦理了版權貿易合同登記手續后,將該選題列入2006年度選題計劃報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2006年1月,甲出版社與中國公民楊民簽訂了作品委托翻譯合同。合同約定:甲出版社委托楊民聯系譯者將俄文版《赫魯曉夫的外交生涯》于2006年8月底之前翻譯成中文,以保證2006年年底之前能夠出書;翻譯費的標準為45元/千字,出書后兩個月內支付;甲出版社享有翻譯作品的著作權,譯者對翻譯作品享有署名權,譯者名單由楊民提供;楊民確保不侵犯他人權利。
2006年2月,楊民與中國公民王建簽訂翻譯協議書約定:楊民委托王建將俄文版圖書《赫魯曉夫的外交生涯》于2006年8月底之前翻譯成中文;中文版上的譯者姓名為王建;翻譯費在交稿時一次付清,標準為35元/千字;若譯稿存在質量問題,王建應積極配合出版社進行修改。
2006年8月中旬,王建將全部譯稿交給楊民,楊民按翻譯協議書的約定向王建支付了翻譯費。
甲出版社收到楊民交來的譯稿后,安排本社助理編輯葛軍擔任責任編輯。葛軍抓緊時間進行編輯加工整理,并針對稿件中存在的問題以甲出版社名義撰寫了退修意見,與譯稿一起通過楊民交王建處理。王建對譯稿作了修改后再次交給楊民。在將修改稿交給葛軍時,楊民同時提交了譯者名單和授權書各一份。名單中所列的譯者為“楊民”,授權書的內容是“《赫魯曉夫的外交生涯》一書的全體譯者授權楊民全權代理全體著作權人跟甲出版社協商議定出版上述作品的全部有關事宜”,落款為“楊民、王建”。葛軍當場全部簽收。
葛軍逐一復核了王建的修改,覺得原來提出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便決定發稿。擔任復審的編輯室主任翻閱譯稿后,未見葛軍提請復審解決的問題,便簽字同意發稿。終審者重點抽查部分譯稿后,未發現政治性、思想性問題,就同意復審的意見,準予發稿。
2006年11月,面封、扉頁和版權頁上都標有“楊民譯”的《赫魯曉夫的外交生涯》中文版由甲出版社出版,并由該社總發行。甲出版社也于當月向楊民支付了該書的翻譯費。
2006年12月,王建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權侵權之訴。王建認為:甲出版社與楊民未經王建同意,也未簽訂出版合同,就出版了王建的翻譯作品,并且書上的譯者署名是“楊民”而不是“王建”,這侵犯了王建的復制權、發行權及署名權。法院審核王建提交的翻譯協議書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認定王建享有該翻譯作品的著作權,但對王建提出的訴訟請求沒有全部支持。
問題一:
關于楊民在本案中的情況,下列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請作選擇回答。
A. 楊民違背與甲出版社的合同約定,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權益
B. 楊民變更譯者署名,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權
C. 楊民克扣甲出版社支付的翻譯費,侵犯了王建的獲得報酬權
D. 楊民將王建的譯稿交給甲出版社出版,侵犯了王建的復制權、發行權
E. 楊民所提交的譯者名單與委托翻譯合同的約定不符
問題二:
從著作權法角度評析甲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況,下列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請作選擇回答。
A. 甲出版社硬性規定作品翻譯的時間,侵犯譯者的權利
B. 甲出版社出版涉案翻譯作品并沒有侵犯王建的復制權和發行權
C. 甲出版社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權,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D. 甲出版社支付翻譯費的方式違反法規規定
E. 甲出版社既是侵權者,同時也是受害者
問題三:
為什么從著作權法角度看問題二中有關甲出版社的某項或某幾項說法是正確的?
問題四:
從出版行政管理的角度來看,甲出版社在本案中的下列行為有哪些是違規的?請作選擇回答。
A. 引進出版《赫魯曉夫的外交生涯》一書沒有辦理必要的手續
B. 書稿翻譯合同沒有與合法設立的翻譯機構簽訂,卻與公民個人簽訂
C. 安排葛軍擔任責任編輯
D. 沒有切實執行審稿制度
E. 《赫魯曉夫的外交生涯》一書的總發行未委托給有合格資質的專業總發行機構
問題五:
為什么從出版行政管理的角度可認定問題四中所述甲出版社的某項或某幾項行為是違規的?
問題六:
葛軍在本案中的下列行為有哪些是錯誤的?請作選擇回答。
A. 接到稿件后直接進行編輯加工整理
B. 未經復審、終審核準,便將稿件退回譯者修改
C. 不以自己名義而以出版社名義撰寫退修意見
D. 未對修改后的譯稿提出問題請復審解決
E. 未對楊民提供的譯者名單和授權書仔細審核
(責任編輯: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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