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
一、匯總記賬憑證的編制方法
匯總記賬憑證是指對一段時期內同類記賬憑證進行定期匯總而編制的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可以分為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和匯總轉賬憑證,三種憑證有不同的編制方法。
(一)匯總收款憑證的編制
匯總收款憑證根據“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賬戶的借方進行編制。匯總收款憑證是在對各賬戶對應的貸方分類之后,進行匯總編制。總分類賬根據各匯總收款憑證的合計數進行登記,分別記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總分類賬戶的借方,并將匯總收款憑證上各賬戶貸方的合計數分別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的貸方。
(二)匯總付款憑證的編制
匯總付款憑證根據“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進行編制。匯總付款憑證是在對各賬戶對應的借方分類之后,進行匯總編制。總分類賬根據各匯總付款憑證的合計數進行登記,分別記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總分類賬戶的貸方,并將匯總付款憑證上各賬戶借方的合計數分別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的借方。
(三)匯總轉賬憑證的編制
匯總轉賬憑證通常根據所設置賬戶的貸方進行編制。匯總轉賬憑證是在對所設置賬戶相對應的借方賬戶分類之后,進行匯總編制。總分類賬根據各匯總轉賬憑證的合計數進行登記,分別記入對應賬戶的總分類賬戶的貸方,并將匯總轉賬憑證上各賬戶借方的合計數分別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的借方。值得注意的是,在編制的過程中貸方賬戶必須唯一,借方賬戶可一個或多個,即轉賬憑證必須一借一貸或多借一貸。
如果在一個月內某一貸方賬戶的轉賬憑證不多,可不編制匯總轉賬憑證,直接根據單個的轉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二、一般步驟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一般步驟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也可以填制通用記賬憑證;
3.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逐筆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5.根據各種記賬憑證編制有關匯總記賬憑證;
6.根據各種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7.期末,將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的余額與有關總分類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8.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記錄,編制財務報表。
三、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內容
(一)特點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特點是先根據記賬憑證編制匯總記賬憑證,再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二)優缺點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優點是減輕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缺點是當轉賬憑證較多時,編制匯總轉賬憑證的工作量較大,并且按每一貸方賬戶編制匯總轉賬憑證,不利于會計核算的日常分工。
(三)適用范圍
該賬務處理程序適用于規模較大、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