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強化練習6》由中大網校管理會計師考試網發布。" />
答案與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D【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負責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A【解析】偽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是指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為前提.編造不真實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是-種虛假的會計資料;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是指用涂改、挖補等手段來改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真實內容、歪曲事實真相的行為。
3.C【解析】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12【解析】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
5.B【解析】《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三十五條規定:移交人員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A【解析】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7.B【解析】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8.B【解析】查定征收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生產設備等情況在正常情況下的生產、銷售情況,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的-種稅款征收方式。這種方式適用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產品零星、稅源分散、會計賬冊不健全的納稅單位采用。
9.C【解析】國家預算是指經法定程序審核批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財政收支計劃,是實現財政職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國家的施政方針和社會經濟政策,規定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國家預算作為財政分配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調控和監督職能。
10.B【解析】所謂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堅持準則的基本要求有:熟悉準則、遵循準則、堅持準則。
11.B【解析】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是指對會計人員開展以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為內容的教育。
它是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核心內容,涵蓋的內容非常廣泛,應貫穿于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始終。
12.D【解析】根據《賬戶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存款人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①設立臨時機構;②異地臨時經營活動;③注冊驗資;④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機構在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等。
13.A【解析】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14.A【解析】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地區,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罰款。
15.C【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16.A【解析】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不得少于24小時。
17.C【解析】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開戶銀行應當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核定開戶單位3至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現金限額。
18.D【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內,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19.B【解析】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不核準展期申請的,存款人應當及時辦理該臨時存款賬戶的撤銷手續。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20.C【解析】背書是-種要式行為,背書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和背書人簽章。未記載上述兩項的,背書無效。背書時應當記載背書日期,未記載背書日期的,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
(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