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記錄要真實。
2.內容要完整。
3.手續要完備。
自制的原始憑證,應有經辦人員和經辦單位負責人的簽名或蓋章;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除某些特殊的外來原始憑證如火車票、汽車票外,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沒有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原始憑證應視為無效憑證,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
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簽章。
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
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付款人不能自己證明自己已付出款項;
出納人員在辦理收款或付款業務后,應在憑證中加蓋“收訖”或“付訖”的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
4.書寫要清楚、規范。
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
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且填寫規范。(注:大小寫金額不一致,并非按大寫金額入賬,而是此憑證無效。)
原始憑證的填制,除需要復寫的外,必須用鋼筆或碳素筆書寫。
小寫:
金額前要填寫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在金額數字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寫“00”或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用“0”,不得用符號“-”。
大寫:
大寫金額前未印有“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寫“人民幣”三個字,“人民幣”字樣和大寫金額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大寫金額到元或角為止的,后面要寫“整”或“正”字。如小寫金額¥1 008.00,大寫金額應寫成“壹仟零捌元整”。
5.編號要連續。預定編號,加蓋作廢戳記,不得撕毀。(判斷)
6.不得涂改、刮擦、挖補。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其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7.填制要及時。
【例題·判斷題】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可以沒公章,但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
『正確答案』×
【例題·多選題】填制原始憑證時,符合書寫要求的是( )。
A.阿拉伯金額數字前面應當填寫貨幣幣種符號
B.幣種符號與阿拉伯金額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C.大寫金額有分的,分字后面要寫“整”或“正”字
D.大寫金額要以用阿拉伯字代替
『正確答案』AB
【例題·多選題】在原始憑證上書寫阿拉伯數字,正確的是( )。
A.所有以元為單位的,一律填寫到角分
B.無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寫“00”,或者符號“—”
C.有角無分的,分位應當寫“0”
D.有角無分的,分位也可以用符號“—”代替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選項D中有角無分的,分位寫“0”,不得用符號“—”。
(二)自制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三)外來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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