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暫未公布,考生可參考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
2014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二)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三)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五)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除上述規定的條件外,只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三)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四)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以上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考條件為僅參考,準確報考條件以當地考務工作通知為準。
2015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免考條件暫未公布,考生可參考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免考條件
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免考條件:
免試條件與科目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一)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個科目,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以上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免考條件為僅參考,準確報考條件以當地考務工作通知為準。
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解讀之學歷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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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即曾在哪些學校肄業或畢業。國家承認學歷在初等方面有小學、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職、高職、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還有第二學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幾年已停招)。經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國家予以承認。點擊查看>>√ | ||||
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解讀之工作年限篇 | ||||
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點擊查看>>√ | ||||
關于做好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后續工作通知 |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資委、司法廳(局):7月22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公布取消企業法律顧問準入類職業資格。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精神,為切實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做好政策銜接和后續工作點擊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