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七
甲公司為一家從事電子原件生產的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為了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充分調動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積極性,甲公司擬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1)2011年8月,甲公司就實行股權激勵計劃做出如下安排:
①2011年9月至10月,總經理牽頭組織人事部門及財務部門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②2011年11月1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計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如獲通過,將于11月8日公告董事會會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和獨立董事意見。
③011年11月,聘請注冊會計師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等發表專業意見,并出具意見書。
④2011年11月29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該股權激勵計劃。如獲通過,即著手準備實施。
(2)2011年11月29日,甲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了該股權激勵計劃。甲公司隨機開始實施如下計劃:
①激勵對象:5名中方非獨立董事、45名中方中高層管理人員、1名外籍董事和15名外籍高層管理人員,共計66人。
②激勵方式分為兩種:
一是向中方非獨立董事和中方中高層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00份股票期權,涉及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當前股本的0.5%。這些激勵對象自2012年1月1日(授予日)起,連續服務3年后,可按每股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公司股票;該股票期權應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
二是向外籍董事和外籍高層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00份現金股票增值權。這些激勵對象自2012年1月1日(授予日)起,連續服務3年后,可按行權時股價高于授予日市價的差額獲得公司支付的現金;該增值權應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
(3)2012年,沒有激勵對象離開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預計2013年至2014年有5位中方中高層管理人員和1名外籍高層管理人員離開。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股票的市價為每股12元,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為每份7元,股票增值權的公允價值為每份6元;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的市價為每股15元,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為每份9元,股票增值權的公允價值為每份8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 根據資料(1),逐項判斷甲公司①至④項計劃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對存在不當之處的,分別指出不當之處,并逐項說明理由。
2. 根據資料(2)和(3),分別計算甲公司在兩種激勵方式下就股權激勵計劃在2012年度應確認的服務費用,并指出兩種股權激勵計劃分別對甲公司2012年度利潤表和2012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的影響。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