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維西縣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182號)、《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2018年維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補充工作人員3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
2018年維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補充工作人員32人。其中教育系統28人、衛生系統2人、鄉鎮消防管理人員2人。
本次所招聘的具體崗位、專業要求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維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補充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
經批準招聘的維西縣部分事業單位;
(二)對象
1.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學歷、且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往屆符合報考條件的??埔陨袭厴I生。
2.年齡在16-35周歲(相對應出生年月為:2002年9月8日-1983年9月8日),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9月8日。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根據有關規定,被確定為2018年9月以前全國范圍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考的擬錄用人員;在職公務員及參公管理單位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的高校學生;現役軍人。
2.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在2015-2018年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任何考試中作弊的人員,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五、報名及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7 日-2018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報名時間一經截止,一律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原則上不允許委托他人報名。
3.報名地點: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 報名所需材料:報名需出具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薄、近期免冠照1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須注明姓名)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5.準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9月18日。
6.筆試時間:2018年9月28日上午
08:30—10:00 公共基礎
10:00—11:30 專業知識(分崗位教育類崗位、衛生類崗位、消防類崗位)
7.筆試地點:維西縣保和鎮第一完全小學
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
8.應聘人員務必準確無誤地提交相關報名信息,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9.筆試分兩科:公共基礎、專業知識。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
10.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免交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11.有關要求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必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凡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真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筆試結束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進行復審,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六、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方式
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班,請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以免上當受騙!)
2.筆試分類及分值
本次筆試內容以公共基礎及專業知識(分崗位即教育類崗位、衛生類崗位、消防類崗位)為主不統一指定考試用書。《公共基礎》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專業知識》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
3.筆試注意事項
⑴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⑵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4.筆試加分政策
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相關規定執行。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應聘人員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分。(限迪慶戶籍應聘人員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5.筆試成績在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公開發布:http://xxgk.yn.gov.cn/Z_M_003/default.aspx?departmentid=9581
(二)面試(或實作)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為最低控制分數線(首次最低分數控制線,如出現首次最低分數人員棄權情況,以首次最低分數控制線為準)。
2.確定面試人員
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含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數2:1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名單。
3.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筆試成績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4.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也要參加筆試考試,筆試總成績達到或超過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控制分數線(含最低分數)以上的,方能進入面試。
5.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學位證、相關職業資格證。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首次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6.面試(或實作)考察專業知識及實踐技能操作為主,以專業化面試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算。
7.面試(或實作)由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405號)《及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文件的規定,提出具體面試(或實作)方案,由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或實作)。
8.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總成績在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要求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7天向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七、成績計算及相關要求
(一)綜合成績
1.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民族照顧分)∕3×50%+面試成績×50%;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民族照顧分)∕3×50%+面試成績×50%。
(二)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方法計算綜合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在確定體檢人員時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和面試成績都并列的以筆試《綜合應用能力》高分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三) 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筆試帶入面試,面試設最低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1:1確定體檢人員,若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和面試成績都并列的以筆試《綜合應用能力》高分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八、體檢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為準。
2.體檢合格者即為擬招聘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招聘資格,以報考該崗位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九、聘用
(一)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合格人員在維西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二)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統一分配,應聘人員必須服從分配。
十、招聘紀律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條件,準確填寫個人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通知時,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招聘工作由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相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招聘的組織領導工作,同時成立由有關領導機關和部門人員組成的監督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出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并處以三年禁考懲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四)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試監督組全程監督。
十一、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在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網面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附件2)執行。
(三)應聘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應聘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應聘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應聘人員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應聘人員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方式
維西縣人社局:0887-8628879
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