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各級機關2013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東城區各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參加2013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地點
東城區人才服務一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青年湖北里10號樓一層(地圖及乘車路線見附件)
聯系電話:84122577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3月27日(周三)9:00-11:30,13:30-16:30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一)報考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持戶口本(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相關勞動合同書原件和社保繳費證明)和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2013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需持區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三)2013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持區縣武裝部出具的證明;
(四)2013年的應屆畢業生須持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
(五)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第(四)條所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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