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不得設立( )。
A.生活垃圾填埋場
B.公共服務設施區域
C.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
D.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
c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
7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
A.橋梁和棧橋的設計洪水位須由設計單位根據防洪規劃確定
B.跨越河道的管道,線璐的凈空高度必須符合防洪和航運的要求
C.橋梁和棧橋的粱底必須高于設計洪水位,并接照防洪和航運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
D.修建橋梁、碼頭和其他設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確定的河寬進行,不得縮窄行洪通道
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修建橋粱、碼頭和其他設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所確定的河寬進行,不得縮窄行洪通道。橋粱和棧橋的粱底必須高于設計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速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設計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機關根據防洪規劃確定。跨越河道的管道、踐路的凈空高度必須符合防洪和航運的要求。”
7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自然保護區的功能區劃分及保護的要求,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
A.自然保護區可以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
B.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外圍可以劃定一定面積的緩沖區,只準進入從事科學研究觀測活動
C.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外圍劃為實驗區,可以進入從事教學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
D.自然保護區的外圍須劃定一定面積的外圍保護地帶,該地帶的建設項目不得損害自然保護區的環境質量
D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原批準建立自然保護區的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在自然保護區外的外圍劃定一定面積的外圍保護地帶。
7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在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經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批準可以從事( )活動。
A.旅游
B.參觀考察
C.生產經營
D.標本采集
D
【解析】根據《中率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開展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因教學科研的目的,需要進入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從事非破壞性的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采集話動的,應當事先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經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批準。
75.某公路工程擬通過內部未分區的自然保護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該建設項目須( )。
A.避繞該自然保護區
B.降低公路等級和通行能力
C.縮小路基寬度,禁止設置取棄土場
D.優化路由,縮短通過該保護區路線長度
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三十二條的規定.在自然保護區的內部未分區的區域,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因此,該建設項目必須避繞該自然保護區。
76.根據《土地復墾條例》,由土地復墾義務人負責復墾的損毀土地不包括( )。
A.挖沙取土損毀的土地
B.洪澇災害損毀的土地
C.堆放采礦廢石壓占的土地
D.核電設施建設臨時占用損毀的土地
B
【解析】《土地復墾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損毀土地由土地復墾義務人負責復墾;(一)露天采礦、燒制磚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損毀的土地;(二)地下采礦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三)堆放采礦剝離物、魔石,礦渣、粉煤炭等固體廢棄物壓占的土地;(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生產建設活動臨時占用所損毀的土地。
77.《危險化學晶安全管理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 )。
A.儲存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B.等同于廢氣、廢水、固體廢物等污染物質、并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C.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進人環境、并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嚴重持久性損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D.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D
【解析】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套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7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不屬于海岸工程建設項目。
A.碼頭
B.濱海風電站
C.海底隧道工程
D.污水處理處置排海工程
C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沿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具體包括:①港口、碼頭,航道、濱海機場工程項目:②造船廠、謬船廠;③濱海火電站、棱電站、風電站;④濱海物資存儲設施工程項目;⑤濱海礦山、化工、輕工、冶金等工業工程項目;⑥固體廢棄物,污水等污染物處理處置排溥工程項目;⑦濱海大型養殖場;⑧海岸防護工程、砂石場和八海河口處的水利設施;⑨濱海石油勘探開發工程項目;⑩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合同國家海洋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海岸工程項目。
7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建設岸邊油庫項目應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不包括( )。
A.設置含油廢水接收處理系統
B.庫場地面沖刷廢水的集接、處理設施和事故應急設施
C.設置與其性質、規模相適應的殘油、廢油接收處理設施
D.符合國家關于防滲漏、防腐蝕規定的輸油管線和儲油設施
C
【解析】《中隼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建設岸邊油庫,應當設置含油廢水接收處理設施,庫場地面沖刺廢水的集接、處理設施和事故應急設施;輸油管線和儲油設施應當符合國家關于防滲漏、防腐蝕的規定。”
80.根據《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應當報( )批準。
A.負責日常環境監察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門
B.負責日常環境監察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C.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門
D.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c
【解析】根據《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九務的規定,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應當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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