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及其工具
一、資本市場及其構
資本市場是指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資產為交易標的物的金融市場。一般來說,資本市場包括銀行中長期存貸款市場和有價證券市場兩大部分。通常,資本市場主要是指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
(一)債券市場
1.債券的概念與特征
債券是債務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承諾按約定的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約定日期償還本金的書面債務憑證。它反映了籌資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根據發行主體、利息支付方式、性質等的不同,債券可分為不同的類型。根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根據償還期限的不同,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利率是否同定,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根據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債券可分為附息債券、貼現債券和息票累積債券。根據性質的不同,債券又可分為信用債券、抵押債券、擔保債券等。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根據債券券面形態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實物債券、憑證式債券和記賬式債券。根據是否可以轉換,債券可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作為資本市場上最為重要的工具之一,債券具有以下特征:①償還性。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②流動性。在到期日之前,債券一般都可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變現,具有較強的流動性。一般來說,債券市場越發達,債券發行人的信用程度越高,債券期限越短時,債券的流動性就越強。③收益性。債券能夠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這種收入主要來源于投資者獲得的定期利息收入以及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債券時獲得的買賣價差。④安全性。與股票等其他有價證券相比,債券的投資風險較小,安全性較高。這是因為:債券的發行要經過有關部門的嚴格審查,一般只有信譽較高的籌資人才能獲準發行債券;債券利率是固定的,且二級市場上的價格也比較穩定;即使在企業破產時,債券的持有者也享有優先于股票持有者的求償權。
2.債券市場的含義及功能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市場。根據債券的運行過程和市場的基本功能,可將債券市場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債券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是發行單位初次出售新債券的市場c債券發行市場的作用是將政府、金融機構以及工商企業等為籌集資金向社會發行的債券,銷售到投資者手中。債券流通市場又稱二級市場,是指已發行債券買賣轉讓的市場。債券一經認購,即確立了一定期限的債權債務關系,但通過債券流通市場,投資者可以轉讓債權,把債權變現。根據市場組織形式,債券流通市場可進一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債券所形成的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根據債券發行地點的不同,債券市場可以劃分為國內債券市場和國際債券市場。國內債券市場的發行者和發行地點屬于同一個國家,而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者和發行地點不屬于同一個國家。
債券市場的功能包括:①債券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調劑閑散資金、為資金不足者籌集資金的功能。②債券體現了收益性與流動性的統一,是資本市場上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吸引了眾多的投資者。③債券市場能夠較為準確地反映發行企業的經營實力和財務狀況。同時,債券市場上的國債利率通常被視為無風險資產的利率,成為其他資產和衍生品的定價基礎。④債券市場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重要載體。中央銀行通過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國債或發行中央銀行票據進行公開市場操作,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
(二)股票市場
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一種有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其資本劃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是一種所有權憑證,實質上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同時也承擔相應的責任與風險。
股票有普通股和優先股之分。普通股是最常見的一種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東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通常,只有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投票決定公司的重大事務,如董事會的選舉、批準發行新股、修改公司章程以及采納新的公司章程等。普通股的股利完全隨公司盈利的高低而變化,普通股股東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上列在債權人和優先股股東之后,故其承擔的風險也相應較高。優先股是指股東享有某些優先權利(如優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的股票。優先股股東享有公司的紅利,但通常沒有投票權。優先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一樣分享公司所有權,但只有在公司有收益時才能得到補償。因此,如果公司沒有足夠的收益去支付優先股股利,可暫緩紅利的分發而無須擔憂破產。通常優先股股東不參與超過原定年紅利之外的利潤分配,所有超出支付優先股紅利之外的利潤屬于普通股股東。根據記名與否,股票可分為記名股票與不記名股票。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了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并在股票上同時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不記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根據是否在股票上標明金額,股票可分為有面額股票與無面額股票。有面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記載一定金額的股票。無面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上不記載金額的股票。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流通的市場,可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就是股票的發行市場,是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籌集資本的市場。二級市場即股票的流通市場,是指對已發行的股票進行買賣和轉讓的市場。股票的發行是流通的基礎;流通市場的存在又保證了股票的流動性,為投資者提供了交易變現的途徑,保證了股票發行市場的正常運行。
(三)投資基金市場
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售基金份額或收益憑證,將眾多投資者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業管理人員投資于股票、債券或其他金融資產,并將投資收益按投資份額分配給基金持有者。它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其本質是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投資的機構化。
由于基金產品的不斷創新,基金的分類也日益復雜。根據不同標準可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從基金的運作方式來看,根據基金份額是否可增加或減少,司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設立后,投資者可以隨時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因此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的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后的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證券投資基金主要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公司章程設立,基金投資者是公司的般東,按照其所持股份分享投資收益,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型基金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一般設有董事會,代表投資者的利益行使職權。公司型基金雖在形式上類似一般的股份公司,但不設經營管理層,而委托投資顧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資產;契約型基金依據投資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
(3)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基金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主要以股票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債券基金是指主要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是指以國庫券、大額銀行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公司債券等貨幣市場短期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混合基金是指同時投資股票、債券或者其他投資品種的基金。
(4)按照投資理念的不同,基金可分為主動型基金和被動型基金。主動型基金是力圖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基金;被動型基金則不主動尋求超越市場的表現,一般選取特定的指數作為跟蹤的對象,通過試圖復制指數來跟蹤市場的表現,因此通常被稱為指數型基金。
(5)按只強基金的資金來源和用途的不同,可將基金分為在岸基金和離岸基金。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國募集資金并投資于本國證券市場的基金,在岸基金的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當事人均在本國境內,因此監管比較容易;離岸基金是指在一國發行基金,并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其他國家市場的基金。
(6)按照募集方式不同,基金可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的基金;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7)按照資產配置比例的不同,基金可分為偏股型基金、偏債型基金、股債平衡型基金和靈活配置型基金四類。偏股型基金指的是股票配置的比例比較高,債券的配置比例相對較低的基金。通常,股票配置比例為50%~70%,債券配置比例為20%~40%。偏債型基金指的是債券的配置比例較高,股票的配置比例則相對較低的基金。股債平衡型基金指的是股票與債券的配置比例較為平衡的基金,通常為40%~60%。靈活配置型基金指的是股票、債券的配置比例會根據市場狀況進行調整。
證券投資基金體現了基金持有人與管理人之間的一種信托關系,是一種間接投資工具。具體來看,它有以下特征:①集合投資,降低成本。投資基金集合了眾多投資者的小額資金,通過統一經營,可以顯著地降低交易成本,實現規模收益。②分散投資,降低風險。投資基金將巨額的資金分散投資到多個市場,構造有效的資產組合,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資的非系統性風險。③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證券投資基金實行的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④嚴格監管,信息透明。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地區)基金監管機構都對基金業實行嚴格監管,及時、準確、充分地披露各種信息。⑤獨立托管,保障安全。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操作,本身不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相互監督,這種制衡機制可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二、我國的資本市場及其工具
(一)債券市場
我國的債券市場首先是從國債市場產生并逐漸發展起來的。1981年我國重新恢復國債發行,但當時不是市場化發行。1996年年末建立債券中央托管機構后,中國債券市場進入快速發展階段。1997年銀行間市場成立后,我國逐漸形成了以銀行間市場為主,交易所市場和商業銀行柜臺市場為輔,互通互聯、分工合作的多層次債券市場。
銀行間市場是債券市場的主體,債券存量和債券交易量占整個市場的90%左右。2016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現券交易127.1萬億元,日均成交5063億元,日均成交同比增長45.4%。從交易主體看,中資中小型銀行和證券業機構是主要的賣出方,全年凈賣出現券4.5萬億元;其他金融機構是主要的買入方。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主要有現券交易、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遠期交易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發行機構包括財政部、政策性銀行、中國鐵路總公司、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國際開發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等。隨著銀行間市場創新產品的推出和基礎設施的完善,市場層次更加豐富,運行效率進一步提高,銀行間市場的影響日益擴大,正在吸引越來越多境內外機構積極參與市場活動。截至2015年年末,我國銀行間市場共有各類參與者9642家,其中,境內法人機構投資者2094家,境內非法人機構投資者7240家。共有308家包括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國際金融機構、主權財富基金、人民幣業務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行、境外保險機構、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Ⅱ)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Ⅱ)等在內的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較上年末增加128家。
交易所市場是由各類社會投資者參與的零售市場,實行凈額結算c交易所市場實行兩級托管體制,其中,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為一級托管人,負責為交易所開立代理總賬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為債券二級托管人,記錄交易所投資者賬戶,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與交易所投資者沒有直接的權責關系。交易所交易結算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負責。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主要有現券交易、質押式回購和融資融券。2010年10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三個部門發布了《關于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批準啟動上市商業銀行進入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進行交易,上市商業銀行時隔13年重新回到交易所債券市場。
商業銀行柜臺市場是債券市場的補充,也屬于零售市場。商業銀行柜臺市場是指銀行通過營業網點(含電子銀行系統)與投資人進行債券買賣,并辦理相關托管與結算等業務的市場c與交易所市場不同的是,承辦銀行日終需將余額變動數據傳給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同時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為柜臺投資人提供余額查詢服務,成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途徑。商業銀行柜臺市場的交易品種是現券交易。2014年3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4]第3號》,將商業銀行柜臺債券業務品種由記賬式國債擴大至國家開發銀行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券和中國鐵路總公司債券等政府支持機構債券,進一步豐富居民投資選擇,推動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
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商業銀行柜臺市場的比較見表1-1。
按幣種劃分,我國的債券可分為人民幣債券和外幣債券。人民幣債券占據當前中國債券市場的絕大部分份額,達到托管量和交易結算量的99%以上。2003年國家開發銀行在國內發行了5億美元的金融債券,這是新中國建立以來在國內發行的第一筆外幣債券。按債券屬性劃分,我國債券包括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國際機構債、可轉換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目前包括匯金公司發行的債券)以及政府支持債券(2011年以來鐵道部發行的債券)等。政府債券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中央銀行票據的發行人為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債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債券、商業銀行債券、財務公司債券、證券公司債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的金融債券、保險公司次級債務、資產支持證券等,企業債券包括中央企業債券和地方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是指我國境內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融資工具。中期票據是指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一年以上的融資工具。國際機構債指國際機構在我國境內發行的債券。可轉換債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近幾年來,我國債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市場交易規則逐步完善,債券托管體系和交易系統等基礎建設不斷加快。2016年,債券市場累計發行各類債券35.6萬億元,同比增長55.5%,主要是地方政府債券、公司債和同業存單發行快速增長。2016年年末,國內各類債券余額為63.8萬億元,同比增長30.8%。
(二)股票市場
我國股票市場上可交易的股票包括A股和B股。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是由中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這種股票按規定只能由我國居民或法人購買。B股,即境內上市外資股,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中困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資股。以前B股的投資者僅限境外或中國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但從2001年2月起,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開始允許境內居民個人投資B股,境內投資者逐漸成為B股市場的重要投資主體。
另外,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按投資主體性質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國有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投資所形成的股份。社會公眾股是指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以其合法財產向公司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外資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港澳臺地區投資者發行的股票。2013年11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開展優先股試點。優先股的推出,有利于拓展企業補充資本的渠道,加快發展直接融資,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同時為投資者提供多元化投資渠道,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股票市場發展十分迅速。20世紀80年代初期,部分企業以股份形式集資開發項目或組建新企業,這時股票的認購對象主要是內部職工和部分法人單位,以后逐漸向社會公開發行,但是股票的規范化程度不高。隨著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先后營運,股票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1993年以后,股票市場試點由點及面,擴大到全國,同時不斷探索股票發行方式,新股發行逐漸向市場化和公開化方式演進。
目前,我國的股票市場主體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組成,包括主板市場、中小企業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此外,代辦股份轉讓市場(即所謂的“三板市場”)也是我國有組織的股份轉讓市場。
主板市場是我國股票市場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以滬、深兩市為代表:在主板市場上市的企業一般來白有發展前途的傳統產業,因此具有較高的資本規模和相對穩定的業績同報。我國的主板市場發展迅速,極大地拓寬了企業的融資渠道,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
2004年5月,中國證監會正式批準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市場,這對于促進中小企業及民營企業的發展、實現資本與技術的結合及調整國民經濟結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目前中小企業板市場與主板市場除上市公司規模外,其他方面差別不大。
2005年4月29日,經過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宣告啟動。2005年9月4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意味著股權分置改革轉入積極穩妥地全面鋪開的新階段。2007年12月31日,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是指我國股市因為特殊的歷史原因和在特殊的發展演變中,我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社會公眾購買的公開發行的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稱為流通股,而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暫不上市交易,只能通過協議方式轉讓,稱為非流通股,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股權分置改革不僅解決了我國股票市場的歷史遺留問題,更完善了我國資本市場的基礎制度和運行機制。
在運行中小企業板市場取得豐富經驗后,國家開始著手設立服務于高新技術或新興經濟企業的創業板市場。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2009年10月23日,我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28家企業獲準首批在深圳股票交易所上市。2009年10月30日,我國創業板正式推出。創業板的推出是對我國證券市場體系的重要補充,也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對證券市場的完整性有積極的意義。除此之外,對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動經濟轉型,調整產業結構,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戰略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加快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2013年1月16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正式揭牌運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該系統的設立有利于不斷改善中小企業金融環境,推動我國場外市場的發展。2013年6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股轉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12月14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對股轉系統的功能定位、轉板制度建立、行政許可制度簡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及監管協作等方面作了規定。股轉系統的推出,有利于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支持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作用,標志著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取得新的進展。
2010年3月31日,我國股票市場融資融券交易正式啟動。融資融券交易具有價格發現功能、市場穩定功能、增強流動性功能和風險管理功能,優化了股票市場的交易結構,對我國股票市場的發展完善有著重要的意義。
2012年7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發布了《關于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關于改進和完善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這將有助于建立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
2014年3月2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了《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三類公司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其普通股為上證50指數成分股;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減少注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等。截至2016年年底,已經有13家商業銀行發行了優先股c這不僅支持了企業兼并重組,豐富了證券品種,也為投資者提供了多元化投資渠道。
2014年11月17日,滬港通正式啟動,加強了兩地資本市場聯系,這將對內地和香港資本市場的發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及中金所正式發布指數熔斷機制相關規定,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A股熔斷機制的標的指數是滬深300指數。熔斷閾值分別為5%和7%兩檔,指數觸發5%的熔斷后,熔斷范圍內的證券將暫停交易15分鐘;若尾盤階段(14:45—15:00)觸發5%或全天任何時間觸發7%,將暫停交易至收市。2016年1月8日,熔斷機制暫停實施。
(三)投資基金市場
根據我國1997年11月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入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的方式3投資基金是通過信托契約或公司的形式,借助發行受益憑證或人股憑證的方式,將社會上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委托給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并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投資制度。
我國投資基金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依主管機關管轄權力過渡分為以下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是1992-1997年,該階段是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主管機關的階段。在滬、深兩市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有25只,在大連、武漢、天津證券交易中心聯網交易的基金數量有28只,但此時基金規模很小,運作也很不規范,被俗稱為“老基金”。專業性基金管理公司很少,不足10家。
第二階段是1997-2004年5月底,在《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公布后,由中國證監會作為基金管理的主管機關。在《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指引下,發行的基金被俗稱為“新基金”。2001年9月,我國開始發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投資基金市場規模擴大的同時,證券投資基金的品種也開始呈現多樣化格局,平衡型、成長型、優化指數型、指標股成長型、國企股型、穩健型、成長價值復合型等,證券投資基金的品種不斷推陳出新,令人曰不暇接。2002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規則》。外資進入基金管理行業,有利于我國基金業規模的擴大,有利于基金業的規范發展和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個階段是從2004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我國基金業由此進入了一個以法治業的新時代。特別是近年來,證券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很快,證券投資基金已成為許多居民重要的投資工具32013年6月1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正式實施,立法機關對法律的調整范圍、私募基金監管和公募基金規范等問題做了答復補充、修改和完善,為基金業的規范發展和有效監管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又進行了修正。
2002年以來,開放式基金取代封閉式基金成為市場主流,我國基金市場推出了成熟市場所具有的絕大多數主流基金產品,豐富了投資者的選擇。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已有證券投資基金2722只,其中開放式基金2588只,占比為95.08%。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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