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制度
◇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全面評價
◇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分析或專項評價
◇對環境影響小的,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環境影響評價的其它規定
◇涉及水土保持的項目,必須有經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環境評價文件經批準后有重大變動的,應重新報批環評文件
◇環評文件自批準之日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應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
◇未經環評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建設過程中應同時實施審批意見中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5.2 環境污染的分類
■環境污染及其分類
按環境要素分 ◇大氣污染
◇水體污染
◇土壤污染
按污染物的性質 ◇物理污染
◇化學污染
◇生物污染
按污染物的形態 ◇廢氣污染
◇噪聲污染
◇固體物污染
◇輻射污染
按污染物產生的原因 ◇工業污染
◇交通污染
◇農業污染
◇生活污染
按污染的空間 ◇室內污染
◇室外污染
按污染物的分布范圍 ◇全球性污染
◇區域性污染
◇局部性污染
◇顆粒污染物(總懸浮顆粒物)
→塵粒
→粉塵(又分為落塵和飄塵)﹡
→煙塵
→霧塵
其中對人體危害最大的是飄塵。
◇氣態污染物
■噪聲污染
◇特征
→能量污染
→感覺公害
→局限性
◇按產生的機理分
→機械噪聲
→空氣動力噪聲
→電磁噪聲
◇按噪聲隨時間變化的情況
→穩態噪聲
→非穩態噪聲
■固體廢棄物 按形狀 ◇顆粒狀廢物
◇粉狀廢物
◇塊狀廢物
◇泥狀廢物
按廢棄物的化學性質 ◇有機廢物
◇無機廢物
按廢物的危害狀況 ◇城市垃圾
◇工業固體廢物
◇農業廢棄物
◇放射性固體廢物
■三廢(對環境影響最大的)
◇廢水
◇廢氣
◇廢渣
5.3 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
■建設項目投入的物料,如有毒或易爆物料
■建設項目建成后的生產過程中的噪聲污染及廢物
■建設項目的產出物,如化肥和農藥對環境及生態產生有害影響
5.4 建設項目環境評價
■環境污染治理措施(五條)-綜合利用治理污染源,是環境保護的根本途徑
◇廢氣治理可采用冷凝、吸附、燃燒和催化轉化等方法
◇廢水采取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采用物理和化學方法,去除部分污染物
→二級處理采用微生物處理,生化方法,去除大部分有機物和固體懸浮物
→三級處理是高級處理和深度處理,使用物理化學或生物化學等方法使水質達到排放標準
◇廢物治理可采用防滲漏池堆存、封閉固化、露天堆存、生物降解、焚燒等方式處理
◇對因資源開發利用和污染物排放可能引起生態變化的,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噪聲的治理可采用吸聲、隔音、減震等措施
■在設計中預防環境污染的措施(四條)
■環境保護評價的要點(8條)
◇各個場址所在地的大氣、水源等環境是否經過測試和環境評估
◇擬建項目排放的三廢污染及措施
◇除三廢以外是否還有其他污染及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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