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記錄資料的管理
質量資料是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或安裝期間,實施質量控制活動的記錄,還包括對這些質量控制活動的意見及施工單位對這些意見的答復,它詳細地記錄了工程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活動的全過程。因此,它不僅在工程施工期間對工程質量的控制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竣工和投入運行后,對于查詢和了解工程建設的質量情況以及工程維修和管理提供大量有用的資料和信息。
質量記錄資料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資料
主要包括施工單位現場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主要專業工種操作上崗證書;分包單位資質及總承包施工單位對分包單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圖審查核對資料(記錄),地質勘察資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審批記錄;施工技術標準;工程質量檢驗制度;混凝土攪拌站及計量設置;現場材料、設備存放與管理等。
2.工程材料質量記錄
主要包括進場工程材料件成品、構配件、沒備的質量證明資料;各種試驗檢驗報告(如力學性能試驗、化學成分試驗、材料級配試驗等);各種合格證;設備進場維修記錄或設備進場運行檢驗記錄。
3.施工過程作業活動質量記錄資料
施工或安裝過程可按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建立相應的質量記錄資料。在相應質量記錄資料中應包含有關圖紙的圖號、設計要求;質量自檢資料;項目監理機構的驗收資料;各工序作業的原始施工記錄;檢測及試驗報告;材料、設備質量資料的編號、存放檔案卷號。此外,質量記錄資料還應包括不合格項的報告、通知以及處理及檢查驗收資料等。
質量記錄資料應在工程施工或安裝開始前,由項目監理機構和施工單位一起,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及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組卷歸檔的有關規定,研究列出各施工對象的質量資料清單。以后,隨著工程施工的進展,施工單位應不斷補充和填寫關于材料、構配件及施工作業活動的有關內容,記錄新的情況。當每一階段(如檢驗批,一個分項或分部工程)施工或安裝工作完成后,相應的質量記錄資料也應隨之完成,并整理組卷。
施工質量記錄資料應真實、齊全、完整,相關各方人員的簽字齊備、字跡清楚、結論明確,與施工過程的進展同步。在對作業活動效果的驗收中,如缺少資料和資料不全,項目監理機構應拒絕驗收。
監理資料的管理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并指定專人具體實施。總監理工程師作為項目監理機構的負責人應根據合同要求,結合監理項目的大小、工程復雜程度配置一至多名專職熟練的資料管理人員具體實施資料的管理工作。對于建設規模較小、資料不多的監理項目,可以結合工程實際,指定一名受過資料管理業務培訓,懂得資料管理的監理人員兼職完成資料管理工作。
除了配置資料管理員外,還需要包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內的各級監理人員自覺履行各自監理職責,保證監理文件資料管理工作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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