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題
某工程,實施工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一批工程材料進場后,施工單位審查了材料供應商提供的質量證明文件,并按規定進行了檢驗,確認材料合格后,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中簽署意見后,連同質量證明文件一起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查。
事件2:工程開工后不久,施工項目經理與施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離職,致使施工現場的實際管理工作由項目副經理負責。
事件3:項目監理機構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材料時發現,其《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附件僅附有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類似工程業績,隨即要求施工 單位補充報送分包單位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事件4:施工單位編制了高大模板工程地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專家論證、審核后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批。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即交由施工單位實施。施工過程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巡視發現,施工單位未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且存在安全事故隱患,便立刻報告了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隨即與施工單位進行溝通,施工單位解釋:為保證施工工期,調整了原專項施工方案中確定的施工順序,保證不存在安全問題。總監理工程師現場察看后認可施工單位的解釋,故未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整改措施。結果,由上述隱患導致發生了安全事故。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施工單位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針對事件2,項目監理機構和建設單位應如何處置?
3、事件3中,施工單位還應補充報送分包單位的哪些資格證明材料?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