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固定資產的處置
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固定資產的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
一、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
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
(2)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二、固定資產處置的會計處理
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因自然災害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等原因產生的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凈損益應計入營業外收支;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產生的固定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應計入資產處置收益。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