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管理咨詢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71號)執行。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管理咨詢師考試:
1.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2年。
4.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非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師、會計師資格證書或經濟類職(執)業資格證書,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二)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以及相關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