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期貨交易所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122.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
123.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但不得采取調整漲跌停板幅度的措施加以應對。()
124.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批準設立期貨專門結算機構,專門履行期貨交易所的結算以及相關職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25.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不具有法人資格。()
126.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決定采取的緊急措施,并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127.期貨公司除申請經營境內期貨經紀業務外,還可以申請經營境外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期貨業務。()
28.未經期貨交易所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
129.期貨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130.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做獲利保證,如果在經紀業務中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的,應當與客戶承擔連帶責任。()
131.期貨公司分支機構在注銷經營許可證前,還可以繼續進行經營活動直至注銷完畢。()
132.期貨交易所應當及時發布價格預測信息。()
133.期貨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并公,布。()
134.期貨交易所實行次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應當在結算完畢后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會員。()
135.期貨交易所根據期貨公司的結算結果對客戶進行結算,并應當將結算結果及時通知客戶。()
136.期貨公司經營期貨經紀業務又同時經營其他期貨業務的,應當嚴格執行業務分離和資金分離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137.期貨交易的結算,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
138.期貨交易所會員、客戶可以使用標準倉單、國債等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進行期貨交易。有價證券的種類、價值的計算方法和充抵保證金的比例等,由期貨公司和客戶協商確定。()
139.客戶期貨交易的交割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
140.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規使用信貸資金、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
141.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期貨交易融資或者擔保業務的資格,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142.證券公司可以通過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或者擔保,進而實現客戶和證券公司的雙贏。()
143.期貨交易的交割倉庫由中國證監會統一組織。()
144.期貨業協會是期貨業的自律性組織,是公司法人。()
145.會員在期貨交易中違約的,期貨交易所先以該會員的保證金承擔違約責任。()
146.期貨公司以及其他專門從事期貨經營的機構應當加人期貨業協會,期貨業協會不以營利為目的,無需繳納會員費。()
147.期貨公司調整高級管理人員職責分工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148.期貨業協會的業務活動與證監會無關。()
149.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審計部門制定。()
150.期貨公司涉及重大訴訟時,期貨公司及其相關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提交書面報告。()
151.期貨交易所、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不發布價格預測信息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152.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對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期貨從業人員實行資格管理制度。()
153.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中國期貨業協會可以采取必要的風險處置措施。()
154.期貨交易所、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不允許會員在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期貨交易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155.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非標準化合約。()
156.期貨公司任用不具備資格的期貨從業人員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157.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內幕交易的,從輕處罰。()
158.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內幕信息是指可能對期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已經公開的信息。()
159.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的犯罪方式僅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他人財物,索取他人財物的不構成受賄罪,構成公司企業人員索賄罪。()
160."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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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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