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題,每題2分,共30分。
(一)
甲公司、乙公司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合作開發的A區房屋歸甲公司、B區房屋歸乙公司。乙公司與丙公司簽訂《委托書》,委托丙公司對外銷售房屋。《委托書》中委托人簽字蓋章處有乙公司蓋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簽字,王某同時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查看《合作開發協議》和《委托書》后,與丙公司簽訂《房屋預訂合同》,約定:“張某向丙公司預付房款30萬元,購買A區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后,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丙公司將房款用于項目投資,全部虧損。后王某向張某出具《承諾函》:如張某不鬧事,將協調甲公司賣房給張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預售許可后,將A區房屋全部賣與他人。張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張某與李某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將該債權轉讓給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時支付債權轉讓款,張某又將債權轉讓給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請回答第86—88題。
86.關于《委托書》和《承諾函》,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公司是委托人
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D.《承諾函》不產生法律行為上的效果
87.關于《房屋預訂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無效
B.對于甲公司而言,丙公司構成無權處分
C.對于乙公司而言,丙公司構成有效代理
D.對于張某而言,丙公司構成表見代理
88.關于30萬元預付房款,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由丙公司退給李某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給李某
C.由丙公司退給方某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給方某
(二)
順風電器租賃公司將一臺電腦出租給張某,租期為2年。在租賃期間內,張某謊稱電腦是自己的,分別以市價與甲、乙、丙簽訂了三份電腦買賣合同并收取了三份價款,但張某把電腦實際交付給了乙。后乙的這臺電腦被李某拾得,因暫時找不到失主,李某將電腦出租給王某獲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該電腦時出了故障,遂將電腦交給康成電腦維修公司維修。王某和李某就維修費的承擔發生爭執。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費而將電腦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內不交費,將變賣電腦抵債。李某聽聞后,于當日潛入康成公司偷回電腦。
請回答第89—91題。
89.關于張某與甲、乙、丙的合同效力,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張某非電腦所有權人,其出賣為無權處分,與甲、乙、丙簽訂的合同無效
B.張某是合法占有人,其與甲、乙、丙簽訂的合同有效
C.乙接受了張某的交付,取得電腦所有權
D.張某不能履行對甲、丙的合同義務,應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90.如乙請求李某返還電腦和所獲利益,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李某向乙返還所獲利益時,應以乙所受損失為限
B.李某應將所獲利益作為不當得利返還給乙,但可以扣除支出的必要費用
C.乙應以所有權人身份而非不當得利債權人身份請求李某返還電腦
D.如李某拒絕返還電腦,需向乙承擔侵權責任
91.關于康成公司的民事權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王某在7日內未交費,康成公司可變賣電腦并自己買下電腦
B.康成公司曾享有留置權,但當電腦被偷走后,喪失留置權
C.康成公司可請求李某返還電腦
D.康成公司可請求李某支付電腦維修費
(三)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資設立一家普通合伙企業,其中約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權出資,企業的財務由甲負責。2015年4月,該合伙企業虧損巨大。5月,見股市大漲,在丙不知情的情況下,甲與乙直接將企業賬戶中的400萬元資金,以企業名義委托給某投資機構來進行股市投資。同時,乙自己也將上述房屋以600萬元變賣并過戶給丁,房款全部用來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資金所剩無幾。丙得知情況后突發腦溢血死亡。
請回答第92—94題。
92.關于甲、乙將400萬元資金委托投資股市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屬于無權處分行為
B.屬于改變合伙企業經營范圍的行為
C.就委托投資失敗,甲、乙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D.就委托投資失敗,該受托的投資機構須承擔連帶責任
93.關于乙將房屋出賣的行為,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構成無權處分行為
B.丁取得該房屋所有權
C.丁無權要求合伙企業搬出該房屋
D.乙對合伙企業應承擔違約責任
94.假設丙有繼承人戊,則就戊的權利,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自丙死亡之時起,戊即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B.因合伙企業賬面上已處于虧損狀態,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業并進行清算
C.就甲委托投資股市而失敗的行為,戊可直接向甲主張賠償
D.就乙出賣房屋而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張賠償
(四)
主要辦事機構在A縣的五環公司與主要辦事機構在B縣的四海公司于C縣簽訂購貨合同,約定:貨物交付地在D縣;若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簽訂地的基層法院管轄。現五環公司起訴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貨款。四海公司辯稱已將貨款交給五環公司業務員付某。五環公司承認付某是本公司業務員,但認為其無權代理本公司收取貨款,且付某也沒有將四海公司聲稱的貨款交給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蓋有五環公司印章的授權委托書,證明付某有權代理五環公司收取貨款,但五環公司對該授權書的真實性不予認可。根據案情,法院依當事人的申請通知付某參加(參與)了訴訟。
請回答第95—97題。
95.對本案享有管轄權的法院包括:
A.A縣法院
B.B縣法院
C.C縣法院
D.D縣法院
96.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擔證明責任的事實包括:
A.四海公司已經將貨款交付給了五環公司業務員付某
B.付某是五環公司業務員
C.五環公司授權付某代理收取貨款
D.付某將收取的貨款交到五環公司
97.根據案情和法律規定,付某參加(參與)訴訟,在訴訟中所居地位是: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D.證人
(五)
張山承租林海的商鋪經營飯店,因拖欠房租被訴至飯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決張山償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張山未履行判決。經律師調查發現,張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該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請執行。乙法院對該套房屋進行查封拍賣。執行過程中,張山前妻寧虹向乙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稱兩人離婚后該房屋已由丙法院判決歸其所有,目前尚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
請回答第98—100題。
98.對于寧虹的異議,乙法院的正確處理是:
A.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
B.若異議理由成立,裁定撤銷對該房屋的執行
C.若異議理由不成立,裁定駁回
D.應當告知寧虹直接另案起訴
99.如乙法院裁定支持寧虹的請求,林海不服提出執行異議之訴,有關當事人的訴訟地位是:
A.林海是原告,張山是被告,寧虹是第三人
B.林海和張山是共同原告,寧虹是被告
C.林海是原告,張山和寧虹是共同被告
D.林海是原告,寧虹是被告,張山視其態度而定
100.乙法院裁定支持寧虹的請求,林海提出執行異議之訴,下列說法可成立的是:
A.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B.如乙法院審理該案,應適用普通程序
C.寧虹應對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權承擔證明責任
D.如林海未對執行異議裁定提出訴訟,張山可以提出執行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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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