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匯率制度
固定匯率制度(布雷頓森林體系):以美元為中心的貨幣體系:規定美元與黃金掛鉤,其他國家貨幣與美元掛鉤,并建立固定比價;有關國家匯率只在一定幅度內波動,超過規定的上、下限,該國央行有義務干預匯價在規定的幅度內
浮動匯率制度:各國對匯價波動不加限制,聽其隨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漲跌,各國中央銀行只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是否進行干預以及把匯價維持在什么樣的水平上,又分為自由浮動與管理浮動
聯合浮動匯率制度:成員國貨幣之間實行固定匯率,規定相互間匯率波動的幅度不得超過規定的上下限,而對成員國之外的其他貨幣的匯率則實行自由浮動
盯住匯率制度:由于自己經濟實力的限制,無法使本國貨幣保持穩定的匯率水平,把本國貨幣與本國主要貿易伙伴國的貨幣確定一個固定的比價,隨某一種或幾種貨幣進行浮動——發展中國家采用
(二)匯率決定理論與影響因素
1.匯率決定理論
國際借貸說、購買力平價說、利率平價說、國際收支說、資產市場說等。
2.匯率決定因素
(1)經濟規模和經濟增長速度——最基本
(2)國際收支狀況——最直接
(3)物價水平和通貨膨脹率
(4)經濟開放程度
(5)國內金融市場的發達程度及其金融國際化水平
(6)財政收支和財政赤字狀況
(7)利率水平
(8)人們的心理預期
(9)進出口貿易的商品結構和地域分布
(10)外匯儲備
(11)金融政策
(三)人民幣匯率制度及其形成機制
1.人民幣匯率制度演變歷程
2005年7月21日,我國實行匯改,人民幣匯率盯住美元的制度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即:
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人民幣于2015年11月底被批準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特別提款權(SDR) 第三大權重的籃子貨幣,并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
2.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1)完善匯率的決定基礎;
(2)矯正匯率形成機制的扭曲;
(3)健全和完善外匯市場;
(4)增加匯率的靈活性;
(5)改進匯率調節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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