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 天 津 | 上 海 | 河 北 | 山 西 | 內蒙古 | 遼 寧 | 吉 林 |
江 蘇 | 浙 江 | 安 徽 | 福 建 | 江 西 | 山 東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廣 東 | 廣 西 | 海 南 | 重 慶 | 四 川 | 貴 州 | 云 南 |
陜 西 | 甘 肅 | 青 海 | 寧 夏 | 黑龍江 | 新 疆 | 西 藏 | 全 國 |
報名條件
2015年審計師報名條件暫未通知,參考以下2014年審計師報考條件:
一、2015年初級審計師報考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二、2015年中級審計師報考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三、2015年高級審計師報考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破格條件。已取得審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但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審計工作年限未達到上述規定,可以報考,但在申報評審時,須同時符合《海南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暫行)》(瓊審人[2006]107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中的兩項、第二款的兩項、第三款中的一項。
四、2015年審計師免考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免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持有高級審計師、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2)持有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或非執業注冊會計師證書;
(4)持有講師以上任職資格證書。
免試資格的審查和確認由設考點的考試組織領導機構負責,并報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