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題參考答案:
1.上表中評標標準存在的不妥之處及其理由
(1)不妥:外省市企業(yè)須在本市有500平米以上的營業(yè)場所。
理由: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2)不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
理由:按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辦法,本項目僅需要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即可,否則招標人對潛在投標人實施了歧視待遇。
(3)不妥:有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理由:應該是具有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4)不妥:投標工期不得少于計劃工期。
理由:投標工期不得超過計劃工期。
(5)不妥:投標有效期為60日。
理由:不能滿足組織并完成開標、評標、定標及合同簽訂需要90日的要求。
(6)不妥:投標保證金為80萬元。
理由: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
2.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妥當
理由: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及技術、經(jīng)濟專家組成,成員人數(shù)為5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招標人代表不得超過1/3,技術和經(jīng)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2/3。必須招標項目的評標專家一般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guī)靸却_定。
3.評標過程中存在的不妥之處及其理由。
(1)不妥:對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密封合格后進行評審。
理由:確認密封是否合格是在開標時由招標人或其代理人所進行的工作。
(2)不妥:評標報告中Y專家的簽字由招標人代表代簽。
理由:不能由招標人代表代簽。
第四題參考答案:
1.投標人D遞交的投標擔保不合格。理由:投標保證金的形式不包括擔保公司保函。
投標人E遞交的投標擔保不合格。理由:違反了招標文件要求的僅接受無條件保函。
投標人F遞交的投標擔保不合格。理由: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匯入,而不能由其分公司獨立賬戶匯入。
2.招標過程的不妥之處及其理由:
(1)不妥:投標人B的正本與副本封裝在了一個文件箱內,招標人認為其不影響評標予以接收。
理由:違反了招標文件的要求。
(2)不妥:招標人接收了G投標文件及其保證金。
理由:招標人應該認定G投標保證金無效。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以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為由作廢標處理。
(3)不妥:開標后,由紀檢人員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理由:應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4)不妥:招標人宣讀了評標辦法,該辦法對招標文件中的一些主要評標因素、標準進行了修改。
理由:不可以修改。
(5)不妥:招標人征得紀檢人員同意,對A提交的投標文件不退還、不拆封、不唱標。
理由:A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退還,也無須征得紀檢人員同意。
(6)不妥:招標人宣布H的投標為無效標
理由:無單位蓋章并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才作為廢標處理。具有蓋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其中之一就不能作廢標處理。
(7)不妥:招標人按照投標人J投標函上小寫數(shù)值進行了唱標。
理由:大寫與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8)不妥:招標人認為無法保證競爭性,通知評標委員會不再繼續(xù)評標,并決定否決所有投標。
理由: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招標人無此項權利。
第五題參考答案:
該項目采購過程中的不妥之處及其理由。
(1)不妥:成立了4人詢價小組。
理由: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3人以上的單數(shù)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shù)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2/3。
(2)不妥:詢價小組邀請了A、B兩家供應商參加報價。
理由:詢價小組根據(jù)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
(3)不妥:詢價小組要求A、B現(xiàn)場再次競價。
理由:供應商提交報價文件或報價書,價格一次報出,不得更改。
(4)不妥:詢價小組以210萬元為評審基準價,對供應商的報價及其他文件進行了綜合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推薦成交供應商。
理由:詢價小組對供應商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后向采購人推薦成交候選人。
(5)不妥:采購人依據(jù)高分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了供應商B為成交供應商。
理由:招標人應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第六題參考答案:
(1)聯(lián)合體投標人A的施工資質等級為公路工程承包一級和隧道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一級。
理由:
(2)聯(lián)合體投標人E與G公司不能同時參加投標.
理由:聯(lián)合體各方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lián)合體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投標人J有投訴權。
理由:招標人的要求和投標人的承諾均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遞交的承諾書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影響其投訴。
(4)招標投標過程中的不妥之處及理由如下:
1)不妥:按調整后的資格條件發(fā)售招標文件。
理由:應該發(fā)布招標公告,重新發(fā)售招標文件。
2)不妥:招標人要求各投標人放棄“因招標文件調整資格條件而影響其中標”的投訴權利。
理由:招標人無權要求,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
3)不妥:在開標日15日前書面通知了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理由: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4)不妥:招標人確定E為中標人并與牽頭人H公司訂立了合同。
理由:聯(lián)合體中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第七題參考答案:
1. 上述計算投標人A的評標價過程(從a到j)中不正確的步驟及其理由。
(1)步驟c不正確。理由:計算公式錯誤。
(2)步驟d不正確。理由:計算結果錯誤。
(3)步驟e不正確。理由:計算公式錯誤。
(4)步驟f不正確。理由:供貨范圍的調整原則是只加不減,即投標報價中如有缺漏項應根據(jù)招標文件約定加價,并規(guī)定將其他投標人該項最高報價作為所缺漏項的價格。
(5)步驟g不正確。理由:如果投標人的報價包含了招標文件要求以外的項目內容,則不予核減。
(6)步驟i不正確。理由:以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交貨時間為基礎,每延期交貨一周其招標價將在其招標總價的基礎上增加0.25%,不足一周按一周計算,提前交貨不考慮降低標價。
(7)步驟j不正確。理由:由于以上計算存在錯誤導致該計算錯誤。
2.從a到j逐步給出投標人A評標價的正確算法及結果,并確定投標人A的評標價。
a.CIF投標價格(折合美元)=CIF投標價格(原幣值)/匯率=12 762 750日元/93.5美元/日元=136 500美元。
b.進口關稅=CIF投標價格×進口關稅稅率=136 500美元×4%=5460美元。
c.進口增值稅=(CIF投標價格+進口關稅+消費稅)×進口增值稅稅率=(136 500+5460)美元×17%=24 133.20美元。
d. 國內運輸費=國內運輸費(原幣值)/匯率=22 100元人民幣/6.8美元/人民幣=3250美元。
e.國內運輸保險費=(CIF投標價格+進口關稅+進口增值稅)×國內運輸保險費率=(136 500+5460+24 133.20)美元×0.2%=332.19美元。
f.供貨范圍偏離調整=其他有效標中該項的最高價=5100。
g.技術偏離調整=CIF投標價格×加價幅度×負偏離項數(shù)=136 500美元×1%×5=6825美元。
h.商務偏離調整(延期交貨)=CIF投標價格×加價幅度×偏離期=136 500美元×0.25×4=1365美元
i.評標價=CIF投標價格+進口環(huán)節(jié)稅+國內運輸費+國內運輸保險費+供貨范圍偏離調整+技術偏離調整(延期交貨)=(136500+5460+24 133.20+3250+332.19+5100+6825+1365)美元=182 965.3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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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