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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廣告片的成功,是否有規律可循?特別是創意完成后、制作開始前,能否預見到它的效果?客戶、策劃公司和制作公司一直在探尋。
說白了,就是:在投入一定的資金進行拍攝制作,并將以更大的資金實施投放之前,有沒有一套標準、一套法則,來檢定我們的創意?使得將要面世的廣告片最大限度地達成實效,少走彎路,少花冤枉錢。
“靈諾策劃傳播機構”及其旗下的“靈靈動制作”,從近十年的策劃和制作經驗中,總結出下列13條“實效廣告片的基本法則”,謹供客戶和業界同仁參考、指正。
法則1:創意必須服從營銷策略
“創意”一直是某些廣告人心中的“圣殿”,幾乎高于一切。但我們要說:脫離了市場營銷的實際,憑空判定創意的優劣高下,是沒有意義的。
從創意一直到制作完成,到投放,都是營銷廣告的一個個環節,任務只有一個:完成營銷目標——提高銷量或者提升品牌等等。完成得好就是優秀的,反之就是不合格的。這很殘酷、很“商業”,沒有一點點“藝術”在里面,更沒有一點點價錢可以講。
所以,一個頭腦清晰的廣告人、制作人,不會簡單地說一個創意“好不好”,更不會以自己的好惡去說喜歡或者不喜歡。他所關注的,只是這個創意是否“稱職”。
什么叫“稱職”?就是創意是否完成了營銷策略所賦予的任務。
[靈諾。靈動]一貫主張:在整個廣告營銷體系中,核心是策略,包括創意、設計、媒介投放在內的一切實施工作,都是為了完成策略的要求。比如,策略要求在一個月內迅速打響知名度,那么,廣告片的創意就應該走“新奇”的路子,并反復強調品名。媒介投放就應該是短小的高頻次曝露,等等。
用了這么多篇幅談第一個法則,強調創意對策略的服從,是因為它絕對重要,而在廣告界、制作界,也確實有偏離或者無視策略的現象存在。
拋開策略搞創意,好比穿著國際名牌泳裝去北極。好是真好,美是真美,但很可能凍死。
法則2:讓受眾感到真實可信
不管我們對自己嘔心瀝血搞出來的廣告片多么鐘愛,在受眾看來,那只不過是眾多廣告中普通的一條而已。對于廣告,現在的老百姓是戴有色眼鏡的,核心問題就是信任危機——不大相信、怕你騙他。怎么辦?兩方面下功夫:
一是傳輸的內容(訴求)要透著真實可信,不要吹噓空泛,不要說過頭話。表現的態度(場景、人物)要透著真誠實在,不要高高在上、假模假式。
二是在手法上大膽創新,拋開廣告片的一切框框,唯求讓受眾看到的時候,沒感覺到它是一條廣告。去掉受眾的有色眼鏡,片子的傳播效果將有質的飛躍。
根據這條法則,我們的廣告片甚至可以拍得“一點都不象廣告片”。這又有什么呢?誰規定廣告片只能這樣拍,不能那樣拍?廣告的目的,是讓受眾接受我們想要他們接受的信息,如果能破除他們對廣告的信任危機,高效率地傳播信息,只要在不破壞品牌形象、不違反廣告法的前提下,有什么不能做的?
法則3:銷售銷售還是銷售
制作界有個固定認識:廣告片分兩種,一種是純銷售式的,要賣貨,另一種是樹品牌的。而且認為追求賣貨的就應該叫賣、搞怪,樹品牌就應該高深、唯美。
世事哪有這么簡單絕對?
[靈諾。靈動]說:賣貨和品牌不但不是矛盾割裂的,而且是互為表里,緊密共生的。我們顯然無法想象一個品牌銷售衰微,但形象高大。而一個形象相當差勁的品牌,顯然也不可能長久保持銷售的旺盛。
說到底:賣貨是品牌的底氣和基石,樹品牌是為了更多、更長久地賣貨。偏好空談品牌的朋友要認清這一點。
落實到廣告片上,不要人為地割裂賣貨和品牌。它們的目的其實是一致的,都是為了銷售,只是根據營銷策略的要求,使用了不同的手段而已。所以,偏重銷售任務的片子要注意,切忌廉價叫賣損害品牌。偏重樹品牌任務的片子呢?切忌唯美空洞,把銷售目的置之腦后。
請牢記:廣告片的實質,第一是銷售,第二是銷售,第三還是銷售。
法則4:給誰看就要深入琢磨誰
這條法則,首先說的是“針對目標受眾”。這,幾乎每一本廣告理論書中都有。之所以寫出來,是因為創意人員有時會忽略,更成問題的是:往往琢磨得不深入。
相比之下,針對“新新人類”或者“白領階層”的片子,在針對方面不會出太大的偏差,因為目標受眾和大多數的創意人員是意氣相投、同屬一類的。
其它受眾呢?針對所謂“成功人士”,難道就是簡單的“豪宅靚車”?針對農民,是不是門口掛串辣椒、手里扇個草帽就解決問題?他們到底在想什么?喜歡什么?如果沒有在人性根子和社會人文上深入琢磨一番,創意人員自以為已經“針對”了,實際可能差得很遠,甚至南轅北轍。
法則5:重復品名至少三次
賣什么吆喝什么,而且唯有多吆喝幾次,人家才能記住你。在廣告鋪天蓋地,信息量大大過剩的今天,指望一條廣告片憑借其“震撼、精美、感人、新奇”,就讓人過目不忘,上趕著牢牢記住只喊了一遍的品名,肯定是一相情愿。
創意要對路、制作要精良,還有,別忘了30秒里,重復品名至少三次。完整看下來的人,就有了三次重復的記憶,在廚房洗碗的人,不留神也聽見一兩次。反復換臺的人,不留神也碰到一次。說來也挺無奈,時至今日,廣告的傳播常常要算概率,算那“一不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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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