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出版資格考試《初級基礎知識》精選考點:第二章第三節
第二章 書刊編輯業務
第三節 審 稿
稿件來源
自投(作者自投),推薦(有關機構團體和個人出面),引進(著作權貿易),組織(主動物色作者)
審稿制度
三級審稿責任制度:初審,復審,終審
初審:編輯職稱或具備一定條件的助理編輯人員擔任
復審:具有正、副編審職稱的編輯室主任一級人員擔任
終審:具有正、副編審職稱的社長、總編輯(副社長、副總編輯)或社長、總編輯指定的具有正、副編審職稱的人員擔任(書稿意見要經過社長、總編輯審核)
前一級對后一級負責,并以本級意見為后級提供基礎。后一級對前一級制約,并以本級意見對前級結果評判與補充。三個環節缺一不可。任何兩個環節的審稿工作不能同時由一個人擔任。
審稿的作用
——決定稿件取舍,為文化傳播把關
——提出修改意見,提高稿件質量
——發現創作人才,擴大作者隊伍
審稿要求
對審稿工作的要求(P105—P108)
(1)對內容質量的評價
——政治性:政治立場、觀點、傾向正確,不得有國家禁止出版的內容
——思想性: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服務(P106)
——科學性:反映客觀事物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知識性:知識信息的容量與價值
——獨創性:內容或形式上的創新特點(理論創新、技術創新、藝術創新)
(2)對形式質量的評價
——結構框架合理
——行文格式統一
——表述形式符合相關規范
對審稿者的要求
——堅持稿件取舍標準:先進文化,四個“以”宗旨,政治性、思想性、科學性、文化性、獨創性,結構、體例、表述
——評價要客觀,科學
——操作要規范
審稿過程
通讀兩遍,第一遍略讀,第二遍精讀
1、略讀:先前言、后記與章節目錄,再具體內容,了解稿件總體質量和特色
2、精讀:從頭至尾多次反復研讀,深入了解、分析和研究稿件內容和創作特色
審稿方法
比較——與審稿者本身掌握的知識比較,與已出版的同類著作比較
分析——主題是否明確、內容是否切題、材料是否可靠、文字是否通順等
綜合——對稿件全方位衡量質量,是否符合出版單位要求,出版后續情況
審稿意見
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行文周到、簡明扼要,意見明確
審稿結論:
不符合出版要求----退稿,說明理由
基本符合要求----退修(退改),說明問題和修改理由,提出修改建議
符合要求----接受出版
考試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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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