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出版專業資格《中級理論實務》:校對工作的規范和程序
校對工作的基本制度:新聞出版署《圖書質量保障體系》、責任校對制度、三校一讀制度
責任校對制度
責任校對:校樣的文字技術整理工作、監督檢查各校次質量、負責付印樣的通讀工作
三校一讀制度:一般書刊三次校對一次通讀才能付印、重點書刊工具書增加校次、終校必須由具備中級以上出版職業資格的專職校對擔任
三校一讀重點:校次不可減少、終校不可由低于中級校對、非專業校對擔任
校對工作的操作工序
基本操作工序:初校、二校、三校、通讀、謄樣、核紅、文字技術整理、對片
謄樣:過紅:過錄:責編負責,責任校對復核檢查
核紅:對紅:復紅:校次間核紅、付印清樣核紅、三校在比照原稿校對之前核紅
付印清樣核紅:完成三校通讀由編輯審改后退排版改正的校樣叫付印樣、專人核對、責任校對復核、責任編輯、復審者、終審者認定
一般操作模式:基本模式、連校模式、分校模式、人機結合模式
基本模式:初校-改樣-核紅+二校+謄樣-改樣-核紅+三校+文字技術整理-改樣-核紅+通讀+文字技術整理-改樣-付印清樣核紅-付印
連校模式:初校-二校-三校+謄樣+技術整理-改樣-核紅+通讀+文字技術整理-改樣-付印清樣核紅-付印
分校模式:初校-二校+謄樣+文字技術整理-改樣-核紅+三校-通讀+文字技術整理-改樣-付印清樣核紅-付印
校對符號:見考試大綱
考試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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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