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個人理財概述
第二節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和特點
考點1 國外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和特點
個人理財業務最早在美國興起,首先在美國發展成熟。
1.萌芽時期
20世紀30年代到60年代,是個人理財業務的萌芽時期。 這個階段還沒有關于個人理財業務的明確概念界定。特點:無理財規劃,無數據積累,無專業理財人才。目的:推銷產品,為保險產品和基金產品的銷售服務。
2.形成與發展時期
20世紀60年代到80年代,是個人理財業務的形成與發展時期。 起初仍以銷售產品為主要目標,外加幫助客戶規避繁重的賦稅。
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個人理財業務的主要內容就是避稅、年金系列產品、參與有限合伙(即投資者投資合伙企業但只承擔有限責任)以及投資于硬資產(貴金屬)。 直到1986年,伴隨著美國稅法的改革以及里根總統時期通貨膨脹的顯著降低,個人理財業務的視角逐漸擴展,開始從整體角度考慮客戶的理財需求。
3.成熟時期
20世紀90年代,是個人理財業務日趨成熟的時期。 許多人涌入個人理財行業,個人理財業務在這一時期的繁榮可以歸因于良好的經濟態勢及不斷高漲的證券價格。 這一時期的個人理財業務不僅開始廣泛使用衍生金融產品,而且將信托業務、保險業務以及基金業務等相互結合,從而滿足不同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同時,該時期理財人員收入大幅增長,理財學院顯著擴張,理財專業數量增長,專門協會、認證組織紛紛成立,理財專業機構的出現和定位以及高校對理財專業的重視標志著個人理財業務開始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考點5 國內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和特點
1.國內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歷程
(1)萌芽階段: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是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萌芽階段,當時商業銀行開始向客戶提供專業化投資顧問和個人外匯理財服務,但大多數的居民還沒有理財意識和概念。
(2)形成時期:從21世紀初到2005年是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形成時期,在這一時期,理財產品、理財環境、理財觀念和意識以及理財師專業隊伍的建設均取得了顯著的進步。中國理財產品規模以每年10%~20%的速度在增長,2005年達到了2000億元,于是銀監會于2005年9月發布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界定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范疇,規范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并同時下發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提出了指導意見。
(3)迅速擴展時期:在《辦法》和《指引》下發后,伴隨著金融市場和經濟環境的進一步變化,個人理財業務進入了迅速擴展時期,2005—2010年四年間增加了34.25倍。 個人理財產品從最初的傳統理財產品延伸至其他領域,形成了諸如股票、基金、期貨、外匯、黃金及衍生品等較為豐富的產品體系。
2.自2008年以來,銀監會下發的規范性文件
(1)為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市場秩序,銀監會辦公廳于2008年4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2)2008年下半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 一些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出現零收益甚至負收益現象,針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銀監會于2009年7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投資管理活動進行規范。
(3)為規范商業銀行與信托公司的合作行為,銀監會于2009年12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總體上,目前個人理財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銀行中間業務收入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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